花19万建的二层半新房 因质量问题被判拆除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09 11:21:00
扬子晚报网12月9日讯 (通讯员 肖鹏程 记者 王国柱)花19万委托他人建造的二层半新房,因混凝土强度未达标存在质量问题,王大爷烦心不已。泰兴法院近日最终判决,建造者返还王大爷19万元工程款,并赔偿房屋拆除、垃圾清运损失2万元及租房损失3万余元。
2022年,王大爷与黄师傅签订了《农村自建房包工包料施工合同》,约定由黄师傅为其建造一栋二层半的砖混结构新房,合同明确要求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30,并约定不达标的工程要返工。施工过程中,王大爷支付了19万元工程款。后因对施工质量存疑,他自行委托检测,发现混凝土强度确实未达标。
为解决争议,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再次检测,并形成了一份《商讨会录》,白纸黑字约定:若检测结果显示低于C20的点位超过4个,就将房屋“一扒到底”,从头重建。
最终的鉴定结果令人咋舌:关键部位的18个检测点中,仅1处刚过C20,其余均低于C20,甚至有低至C9点几的情况,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施工合同及《商讨会录》均具法律效力。黄师傅交付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构成违约。对于黄师傅提出的混凝土供应商责任问题,法院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判定其应向王大爷承担违约责任,与材料方的纠纷可另行解决。
经综合考虑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双方约定内容、修复成本及纠纷持续时间等因素,法院近日最终判决:黄师傅返还王大爷19万元工程款,并赔偿房屋拆除、垃圾清运损失2万元及租房损失3万余元。
此案中,《商讨会录》成为关键证据,明确了质量标准和违约责任。法官提醒,农村自建房虽不强制要求施工方具备资质,但施工方必须对工程质量负责。建议建房户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材料标准、工艺要求和验收条款,保留好施工过程中的书面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