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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15岁少年持械打人!被抓后称:“忘记1月1日就可以拘留了”

来源: 央视网微信公号

2026-01-13 15:11:00

记者从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获悉,1月3日,湛江3名15岁少年因持械追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3天。

这是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湛江首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经查,1月3日凌晨3时许,李某、吴某、彭某(均为15周岁)途经湛江市霞山区某路段时,持械追打他人,造成受害人轻微伤,涉嫌寻衅滋事。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区分局快速处置,于案发当天21时许将3名嫌疑人全部抓获。目前,3人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湛江公安公布的视频显示,被抓后,彭某表示:“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调整,改变了以往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明确对该年龄段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或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执行行政拘留。

截图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警方表示,对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违法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既彰显了法律威严,也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警示未成年人敬畏法律、严守规矩。

对此,有媒体评论道,“忘记1月1日可以拘留”,可见彭某对法律很有研究,不仅清楚知道,根据原治安管理处罚法,14岁以上未成年人具有绝对行政拘留豁免权;还知道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对该年龄段未成年人可以执行行政拘留,甚至连具体哪天开始施行都门儿清。“忘记可以拘留”也同时意味着,彭某未必认识到了寻衅滋事的错误,却显然懊悔时机没算准:要是没“忘记”,在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之前打人,不就能免遭拘留、全身而退?

未成年人因为不懂法而出现违法行为,尚且可以做无知论,知法而违法甚至有意学法以逃避法律惩罚就是把法律学歪了。了解法律条文,却不懂得因何设立条文;了解法律变化,却对法律精神全然没有敬畏之心。不仅没把法律要求当作行为底线要求自己,反而有意钻法律的空子,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当作违法行为的挡箭牌。扭曲的法律观之下,如果彭某真的没“忘记”,真的没被拘留,这次敢持械打人,下一次会不会钻别的法律空子,出现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15岁的孩子,正是道德品性的奠定期、法律意识的培养期,怎会走向知法违法的歧路?其成长环境如何,家长有没有尽到引导职责;学校生活如何,老师有没有敬畏法律相关内容的授课,有没有发现孩子此前的行为异常;为何会结交同龄人共同做伤害他人的事……近年来,未成年人努力学法并知法犯法的不少,只有了解“问题少年”的诱发因素,分析其违法动因与行为逻辑,才能更有效地做好违法犯罪源头预防工作、加强行为矫正的针对性、提升跟踪帮扶的能力,让更多未成年人回归生活正轨。

未成年人应当知法守法,但要知的是法律的精神所在,守住内心对法律的敬畏,而不是钻法律的空子。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就是要让“问题少年”明白,年龄不是免责金牌,违法就要付出代价。这就是法,这才是法。

央视网综合湛江晚报、湛江公安、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