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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南京一市民起诉“开市客”胜诉,法院判决恢复会员资格并补足96天有效期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1-27 18:41:00


1月27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南京市民李先生处获悉,其诉开市客南京公司一案经江宁区人民法院一审结束,法院判决认定开市客(南京)商业有限公司(简称 “开市客南京公司”)单方取消消费者李先生会员资格的行为构成违约,判决其继续履行会员合同,为其补足 96 天的会员有效期。记者了解到,在辩护意见中,因李先生在办理开市客会员一年不到的时间里累计23次购物,并向卖场索赔或索要行政奖励共计28万元,开市客认定其“不是普通消费者,不是一个善意会员”,且体现“职业打假人的特征”。对此,法院认定李先生此类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开市客”取消其会员资格构成违约。

顾客起诉要求恢复会员资格,“开市客”辩称其具有“职业打假人的特征”

李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他于2024年5月10日在江宁一停车场由“开市客”开展打折促销办理会员卡活动中,付费199元办理了一张原价299元优惠100元的会员卡,有效期从2024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2025年2月20日,开市客南京公司电话告知李先生取消其会员资格,并退还199元年费。随后,李先生认为开市客南京公司单方取消其会员资格,已构成根本违约,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责任。

图为李先生办理会员的相关信息

作为被告的开市客南京公司、开市客中国公司共同辩称,原告李先生在开市客南京公司南京卖场开设之后,从其办理会员一年不到的时间里面累计23 次购物,每次购物后向卖场提出退一赔十或退一赔三的行为,及向相关部门投诉及索要行政奖励,累计提出诉求 28 万元。在一开始发生的零星一至两次开市客南京公司对原告的背景情况及其日常消费的购物行为并不清楚,本着息事宁人最大善意保护会员的态度,有给过原告补偿。

图为李先生办理会员的相关信息

但是,后来原告的购物行为从金额频次诉求体现职业打假人的特征。在这个背景情况下,开市客中国公司去查询了原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诉讼文书记录,查到原告以本人名义自 2017 年开始到 2024 年,有与南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奖励纠纷,有与全国多家超市大量提出退一赔十的诉讼请求,有的叫买卖合同纠纷,有的叫网络产品购物纠纷,大部分的判决提出的诉请都是退一赔十,一部分获得支持,大部分都是被驳回诉请。因此认为原告加入会员,与被告缔结会员服务合同,不是普通消费者,不是一个善意的会员。

图为李先生的会员卡失效

此外,“开市客”发现李先生在自媒体上将举报页面通过贴图形式曝光,文字上指责被告,因此有理由认为其行为并非一个诚信的善意的开市客会员,违反了会员规则与条款的相关规定,“开市客”有权取消原告的会员资格。

该市民曾多次举报“开市客”的商品问题,双方就“格式条款”展开争辩

记者从李先生的民事起诉状中看到,他罗列了10例开市客南京公司多次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并进行了投诉举报。

如,2024年9月3日,李先生投诉举报开市客南京公司销售的某品牌柠檬酵素饮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最终对方要求供货商向本人进行了赔偿;2024年9月24日,李先生投诉举报该公司销售的NERDY衣服价格欺诈,最终被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违法,但免于处罚;2024年11月20日,李先生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该公司销售的CAPETA甜白酒无中文,最后按照退一赔十进行处理……2025年2月12日,李先生举报该公司销售的葡萄酒违反食品安全法、草莓违反《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销售的科克兰饼干价格欺诈,最终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其违法行为存在,责令其改正,对价格欺诈行为罚款2000元……

图为会员退费截图

在庭审中,双方就会员合同的性质及格式条款的效力展开激烈辩论。开市客方面辩称,李先生的行为已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公司有权依据合同单方取消其会员资格。

李先生则提出,在《会员规则与条款》中“开市客有权决定是否允许消费者进入卖场”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直接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且其未采取合理方式进行提示,因此该条款应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院:通过调解、投诉、诉讼行为获得赔偿或补偿不能认定为“盈利或非法获利”,须补足会员使用期限

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江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李先生向被告开市客南京公司支付价款,取得有效期为一年的开市客会员卡,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均应按约履行各自义务。开市客南京公司在未与李先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取消其会员资格,系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被告辩称李先生违反了会员规则与条款的相关规定,在开市客南京公司卖场多次购物后产生纠纷,且与部分商家及政府有过多次诉讼行为。法院认为,李先生的上述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其部分索赔案件亦得到法院支持,其通过调解、投诉、诉讼的行为获得赔偿或补偿不能认定为“盈利或非法获利”,其在多次购物后索赔的行为,亦不能认定为“不符合公平原则或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形”。

图为开市客的会员制度截图

关于被告的会员规章与条款“其他注意事项”第3条之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市客有权决定是否允许消费者进入卖场。”对此,法院认为,该条款直接排除了李先生的主要权利,但未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李先生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故开市客南京公司无权依据该条款取消其会员资格。

综上,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开市客南京公司须继续履行合同,补足李先生的会员使用期限 96 天,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负担。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梅建明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