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喝20支藿香正气水后驾车,男子因醉驾被判危险驾驶罪!并非个例,别以为只有喝酒才会产生醉驾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2-05 22:22:00
扬子晚报网2月5日讯(记者 郭一鹏) 据报道,近日,浙江省临海市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郭某明知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成分仍大量饮用后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介绍,因每次喝完藿香正气水后感觉神清气爽,郭某自2024年5月开始频繁地大量购买、饮用藿香正气水,长期以来形成依赖。2025年8月3日,郭某饮用完两盒共计20支藿香正气水后,驾车从黄岩区前往仙居县某地。因酒精作用,郭某驾驶的车辆在行驶途中长时间占道行驶,更险些与大货车发生碰撞。后经举报,郭某行驶至临海某服务区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7mg/100ml,已远超醉酒驾驶标准。案件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临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藿香正气水说明书上载明了其酒精含量为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车辆等相关警示标语。药店工作人员曾多次提醒郭某服用后不得开车,郭某的家人及医生也曾多次劝诫郭某不要大量摄入。但郭某在明知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大量饮用后驾驶车辆驶入高速公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此事并非个例,此前,云南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蒋某某服用藿香正气水后驾驶机动车案开庭审理,并判决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蒋某某明知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曾多次服用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多次提醒警告,仍不知悔改。在2022年08月12日,蒋某某在无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饮用藿香正气水后驾车行驶至昭通市昭阳区环湖南路中段,被交警查获。经检验,蒋某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5.45mg/100ml,已经为醉酒驾驶状态。据介绍,藿香正气水使用说明上明确载明其酒精含量为40%-50%,饮用后不能驾驶机动车辆,它是引起“醉驾”最具代表性的药物。被告人蒋某某明知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成分仍服用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80mg/100ml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以上两名驾驶人只服用了含有酒精的藿香正气水,并没有喝酒,为什么会认定为醉驾呢?在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一名长期在一线执勤的交警表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该规定并没有限定是白酒、啤酒等酒类,实际上只要服用过大量含酒驾物质后驾车,导致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相应标准,都将构成酒驾或醉驾。”交警表示,像以上两名驾驶人明知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成分仍大量服用,使自己处于醉酒状态中驾驶机动车。
记者了解到,包括酒心巧克力、豆腐乳、含酒精冰淇淋、蛋黄派、藿香正气水、漱口水等在内的食物或药品,有的直接含有酒精成分,有的会在一定条件下显示出酒精成分的指标。除此之外,在制作过程中加入酒精的食品,如醉蟹、醉虾等,都需要注意。
而在现实查处过程中,也会出现“被酒驾”的情况,驾驶人本身没有喝酒,但在酒驾检查吹气时酒精浓度超标。如果是这种情况,测试数次,数值会明显下降或恢复到正常状态。 所以,如果对呼气检测结果有疑问,仍可以要求复检或者跟随交警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是否酒驾,以血检结果为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