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网购衣服遭遇“AI照骗”,实物与商品图不符,商家因欺诈被判三倍赔偿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13 18:39:00
扬子晚报网3月13日讯(记者 郭一鹏) “在购物平台上花大价钱买了2个玩偶,作为给孩子的礼物,结果收到都被气笑了,完全是‘货不对板’。”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吐槽说,自己不反对AI,但是电商用AI做了产品图,实物又做不出一模一样的,材料差距也天壤之别,这不就是诈骗吗?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眼下,不少平台商家用AI“包装”自己的商品,吸引费者下单,可当消费者拿到手后却发现实物与宣传图差异很大,也因此引来了诸多纠纷。记者注意到,3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润湾区促消费,公正护航兴百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其中就有一起利用“AI”图片欺诈消费者的纠纷案,最终商家因存在欺诈故意,需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据介绍,钟某通过某购物平台向某服装公司经营的店铺购买两件女士上衣,共支付411元。购买前,钟某询问商家“图片模特和衣服都是实拍的吗”,商家答复“我们店铺的图片都是实物拍摄”,并提供了模特身高、体重及尺码信息。收货后,钟某发现实物与宣传图片存在显著差异,两件服装在花纹、版型、造型等方面与图片有明显不同。经审查,案涉商品图片均系“AI”生成,商品的详情页面均仅有“AI”图片,没有实物图片或照片,也未有案涉图片系“AI”生成的说明、提示或标识。钟某认为商家构成欺诈,故诉请退货退款并要求三倍赔偿。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故此,经营者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介绍、宣传等内容,负有审查义务。经营者应当确保其所展示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反映实际状况,不得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虚构商品特征。若人工智能生成信息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信息存在显著差异,经营者未向消费者如实告知,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据此作出购买决定的,构成消费欺诈。某服装公司利用“AI”技术生成与实物差异显著的图片,并在消费者询问时虚假陈述,存在明显的欺诈故意,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相比上述案例,在遇到此类纠纷时,一些消费者往往会选择“息事宁人”。有网友发帖称,换季买衣服时被一张美丽的图片吸引了,价格也很是合适,实在忍不住下单。“等一到手,气得我差点把它扔出窗外,图片和实物完全是另一回事,最后只能送我妈将就着穿了!”还有网友称,自己就碰到好几个图看起来高大上,买家秀看着也不错,结果却是实物稀烂的情况,因为有七天无理由和退费险兜底,最后选择了退货。
而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该案确立了经营者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审查义务规则,这为经营者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技术可以用于美化与展示,但应对消费者进行必要提示与说明,不得逾越“失真”的红线。该案的处理既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为经营者合法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划定了行为边界,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在技术运用中恪守诚信原则。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