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术加盟店“卷款跑路”,消费者要求品牌方担责获支持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14 1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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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讯 (记者 任国勇) 13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名家长为女儿报名马术课,后该加盟店卷款跑路,消费者发现该品牌总店位于河西,并基于合理信赖要求品牌总店承担责任,江北新区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请。
家长周某女儿小雪参加某公司江北分店的马术培训课程时,马匹突然受惊加速致小雪摔落受伤。后江北分店闭店停业,周某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江北分店、河西总店退还未消费预付款2.4万余元并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江北分店未提供充分的防护措施,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退还消费预付款并赔偿损失。河西总店作为品牌特许人,时任江北分店持股51%股东,并代江北分店收取预付款及统揽售后服务,二者在广告宣传、门面装潢、课程设计、会员系统运营等方面高度统一,足以使消费者相信其受预付式消费合同的约束,应共同担责,依法判决某公司江北分店、河西总店退还周某消费预付款1.2万余元并赔偿各项损失6000余元。
在商业特许经营(如连锁加盟)模式下,消费者常出于对品牌的信任选择在加盟店消费。但当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品牌方则往往会以没有直接合同为由推卸责任。该案的判决明确品牌方行为足以使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其受预付式消费合同约束的,即使其未与消费者直接签约,仍应承担相应责任。该案的裁判精准回应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诉求,有力震慑了利用商业特许经营模式“借壳经营”“卷款跑路”的不法行为。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