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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证券期货犯罪 江苏检察机关三年公诉45件166人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15 23:16:00

5月15日,江苏省检察院梳理并通报2023 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财务造假、场外配资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三年间共提起公诉45件166人,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60%的案件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资本市场规模大、主体多,证券期货犯罪呈现类型多样、手段隐蔽、后果严重三大特点。犯罪以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为主,占起诉案件的 82.2%,其他案件涉及违规披露、欺诈发行、擅自发行股票等多种罪名;作案手法专业化、链条化、圈层化,财务造假、跨市场操纵、场外配资等新手段不断翻新;近三年60%的案件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江苏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精准指控、全力追赃挽损,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

为丈夫提供内幕消息双双获刑

陈某甲作为某上市公司集团高管,参与公司23%股份转让、控制权变更等重大事项筹划,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她在信息敏感期内,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丈夫陈某乙,二人合谋买入该公司股票60 余万股,成交金额400余万元,获利50余万元。2025年10月,检察机关以内幕交易罪对二人提起公诉,二人最终获刑。此案警示,内幕交易难逃法网,泄露信息牵连亲友。

涉案投资高达470亿,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黎某某、布某某等人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2020年起非法搭建场外配资平台,开发分仓软件、出借证券账户,以3至10倍高杠杆吸引投资者,通过换账户、改网站、用境外通讯工具规避监管。截至2024年5月,涉案投资者保证金达3.5亿余元,股票成交金额高达470亿余元。2025年,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对8人提起公诉,法院判处五年三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检察官提醒,场外配资属非法金融活动,易引发平仓、资金无法提现风险,投资者务必选择正规券商。

“原始股”“境外上市” 常成为非法募资陷阱

L 集团公司2014年因资金紧张,在未获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由实际控制人徐某某决策,对外宣称将上市发行原始股,承诺未上市则全额回购并给予收益,向1.5万余名投资者发行股票5.78 亿股,募集资金7.28亿余元。案发后,检察机关考虑企业正常经营和数千员工就业,推动组建专班清退资金,最终涉案企业全额退赔 7.28亿余元。2024年9月,检察机关以擅自发行股票罪对涉案公司及相关人员提起公诉,相关人员获刑。此案提醒投资者,切勿轻信 “原始股”高额回报宣传,远离非法发行股票活动。

跨市场操纵证券市场隐蔽性强、危害极大

2018年至2019年,闫某某等人与他人合谋操纵“某某电源” 股价,一方面集中配资资金、控制多个账户对倒交易,非法获利 1.77亿余元;另一方面购买25份场外看涨期权,名义本金9.58亿余元,套利9686万余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冻结扣押涉案款物2亿余元,2023年7月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对7人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六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场外期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该案明确,场内操纵、场外套利均属犯罪,违法所得一追到底。

为提升办案质效,江苏检察机关不断完善协作机制、建强专业队伍。省检察院与江苏证监局会签协作意见,定期会商案件、共享信息;联合公安、法院开展庭审观摩、类案研讨,统一司法标准;组建专业办案团队,聘任证监部门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多名办案人员获评全国、省级业务专家,团队获评全国优秀办案团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