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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其父母为高官和富商,骗女友为其套现48万元,还偷偷转账15万元,获刑9年8个月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9-21 21:30:00

不法分子利用婚恋关系作掩护,虚构身份、家境、经济实力,精心打造人设,虚构投资、购房、家人生病等各类借口骗取钱财,实施诈骗,这就是典型的 “婚恋型诈骗”。近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婚恋型诈骗、盗窃案件。

2025年,男子赵玉田(化名)使用虚假的名字与被害人刘英(化名)相识,在二人交往过程中,赵玉田虚构自己的父母分别为高官和富商,谎称家中有豪车、别墅,并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在日均价500元的酒店中连续居住两个月,租赁豪车谎称是自己所有,营造有钱人的人设,取得了刘英的信任和青睐,二人认识不久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二人先后在酒店及赵玉田家人名下的房屋中同居,同居期间,赵玉田在明知自己无收入、归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给刘英购买了房产并过户至她名下,以此让刘英出装修款和购置家电费用20万元,谎称自己做生意要垫付货款让刘英借给其10万余元,谎称家人生病需要预缴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让刘英借给其10万元,还以其他虚假理由多次向刘英大量借款,共计骗取资金48万元,刘英通过网贷平台贷款、信用卡套现、花呗、借呗平台借款取得钱款给赵玉田使用。赵玉田骗取钱款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游戏充值、个人消费,以及高档酒店住宿、豪车租赁等。

此外,赵玉田还多次趁刘英熟睡之机,使用刘英的手机,先后12次从刘英的微信向自己的微信转账15万元,并将转账记录删除。

公诉机关认为赵玉田虚构事由骗取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偷拿他人手机向自己转账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请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赵玉田及其辩护人对盗窃罪没有异议,但认为不构成诈骗罪,提出以下辩解和辩护意见:赵玉田不具有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二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属于情侣恋爱期间、同居期间的共同花销支出,相关借款行为是民间借贷纠纷,不应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不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间借贷需要建立在当事人身份真实、合意真实的基础之上,赵玉田与刘英交往期间,全程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虚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在没有收入和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虚假承诺进行利诱,虚构事实进行多次借款的行为,不是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行为,而是以非法占有为主观目的,实施的诈骗行为,数额达到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成立诈骗罪。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相关量刑情节,判决被告人赵玉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