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利用公司总经理身份给分销商降价,一男子收受85万元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0-10 21:21:00
POCT发光试剂是一种床旁即时检测产品,随来随测,属于医疗器械,可用于急诊、胸痛中心、社区门诊、诊所等地。2020年至2024年,苏某利用担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的职权,私自将公司的POCT产品进行降价后,帮助分销商甲某的公司增加市场检验份额。甲某按双方的约定将降价产生的一半利润以现金、转账等方式交给苏某,共计85万余元。
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以苏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退出的违法所得8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利用总经理便利压低供货产品价格,他从老熟人手里“挣了”85万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上看到,苏某2011年7月入职某公司,次年即担任了该公司某地区的销售经理,因此结识了代理其公司产品的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某,开始有了业务往来。多年的合作,让两人成为老熟人。
而经过多年的努力,2018年至2024年,苏某先后担任了所在公司下辖两家子公司的总经理、法人代表。2020年7月,甲某为了降低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从苏某所在公司的POCT发光试剂产品进货价、增加公司的市场检验份额,主动找到苏某,并商定:由苏某帮助降低供应给甲某公司的进货价格、帮助增加其公司POCT发光试剂产品的市场检验份额,甲某将降低产品进货价所产生的一半利润分给苏某作为报酬。
而苏某分别利用担任两家子公司总经理的职权,将公司原有POCT发光试剂产品进货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降价,帮助甲某的公司增加市场检验份额。事后,甲某按双方的约定,将降价产生的一半利润以现金、转账等方式交给苏某。经鉴定,2020年9月至2024年3月,苏某从某甲处获利共计人民币85万余元。
2024年7月11日,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孙村派出所民警协助黄石市公安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在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将苏某抓获到案。2024年12月及2026年9月,苏某主动向黄石市公安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及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人民币850117.75元。
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从轻处罚后接受社区矫正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苏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建议对苏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该建议鉴于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主动退出违法所得85万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苏某无前科劣迹,可酌情从轻处罚。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850117.7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判决苏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梅建明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