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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挖紫砂、数据造假、盗古墓、挖保护植物?江苏法院用8案例划下环保红线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04 18:33:00

世界环境日前夕,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5年,江苏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332件,审结2153件。新增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3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库,4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各类环境司法典型案例。从偷排含镍废水到盗挖紫砂矿,从监测数据造假到盗掘古墓,每一判都关乎绿水青山和文化根脉。

631万生态债,企业技改来“抵”

某电子制品公司环保负责人邓某海和生产厂长李某友,明知公司没能力处理含镍废水,还是违规排放。检测结果出来:重金属超标十倍以上,造成的生态损失高达631万元。

姑苏法院判公司罚金10万元,两人缓刑并禁止从业;同时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允许企业通过环保技改抵扣赔偿款。后来公司实打实升级了生产线,15个技改项目通过专家审核,139万元直接从赔偿额里扣掉。既减轻了企业压力,又帮助其升级改造生产技术。

盗挖近56吨紫砂矿,9人全获刑

紫砂壶大家都知道,可紫砂矿不能随便挖!兰某杰等9人没拿采矿证,就盗挖紫砂矿石55.98吨,卖了253万余元,还有149万元的货没出手就被抓。

这是有组织的团伙犯罪:有人出钱、有人挖矿、有人销赃。法院全链条打击,9名被告人获五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还得退赔没追回的矿产。“紫砂矿是不可再生的特种资源,也是宜兴紫砂非遗的物质基础,动歪心思必严惩。”姑苏法院承办法官说。

检测机构造假,重罚+终身禁业

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本是“环保哨兵”,某检测公司却为了赚钱,长期系统性出具虚假报告,数据直接进了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系统。

江阴法院依法严惩:对公司相关负责人不仅定罪,还适用从业禁止。真实数据是环境治理的生命线,造假严重干扰环境治理与预防,必须坚决打击行业歪风。

炉渣露天堆,整改不到位照样罚

某蔬菜脱水厂把生产出来的生物质炉渣直接露天堆放,第一次被查让整改,过了一个月再去,还在露天堆着。生态环境局依法罚款,工厂不服告到法院。

东台市法院认为:两次检查都没整改,不符合免罚情形,处罚决定合法有效。判决结果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向社会传递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鲜明导向。

假借挖消防池,实则偷砂卖钱

某热电公司没采矿资质,股东王某、法定代表人王某伟等人动起了歪脑筋:打着挖消防水池、建仓库的旗号,偷偷开采厂区地下的黄砂,卖了21万多,还有1万多吨没卖出去就被查扣。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明确:这就是非法采矿!不管披什么“施工”外衣,没证挖矿就严惩。罚公司50万,主犯王某、王某伟各判三年,其他人也分别领刑。

盗掘古墓、偷挖保护植物,一个都不放过

张某等人流窜多省,盗掘汉代古墓、明长城烽火台遗址。盗得汉代铜质带钩1枚,并造成多处墓葬本体、墓室结构等受损,古文化遗址基底及内部部分坍塌。其中张某此前因盗掘古墓葬被取保候审,其间都不收手,造成文物永久损坏;姚某某非法采挖苏铁、金毛狗蕨、观音座莲蕨、桫椤等野生植物,其中,10株国家一级保护植物、7株二级保护植物,通过网络卖到全国各地。

盗掘古墓葬案中的被告人张某被盱眙县法院判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盗采野生植物的姚某某虽然缓刑,南京玄武法院判其要交6850元生态修复金,所有扣押的珍稀植物都送到了南京中山植物园专业养护。

镇政府治不好黑臭河,检察院诉镇政府

某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河面漂满浮萍、黑臭刺鼻。检察院给镇政府发了检察建议,镇里只是堵了排污口,问题没解决。检察院直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灌南县法院没一判了之,而是拉着检察院、生态环境部门一起帮镇政府定修复方案。现在河道水质改善了,老百姓不用再捂着鼻子走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苏法轩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