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重拳出击,斩断“查档”侵公、AI生成假户籍证明黑色产业链
来源: 公安部网安局
2025-10-22 08:05:00
近日,福建泉州公安网安部门在“净网-2025”专项工作中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查档”并开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新型网络黑灰产案件,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查获一批公民个人信息及虚假户籍证明材料。斩断一条集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黑色产业链条,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案件经过
2025年7月,泉州晋江网安部门工作中掌握,辖区内有网民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大量接单,利用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开具印有晋江辖区某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并且大肆贩售牟利。
经查,涉案人员通过网上勾联“法律咨询服务”中介,声称可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查档并开具户籍证明。根据下游客户需求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AI软件生成印有国家机关印章的虚假户籍证明文件,贩卖牟利。
循线深挖
全链打击
经缜密侦查,全面掌握了整个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分工、窝点位置及主要技术手段等关键信息后,福建泉州网安部门组织精干警力前往多地开展收网抓捕行动,抓获姜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捣毁作案窝点2个,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 警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