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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 人民日报

2026-02-06 16:09:00

国务院食安办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公开征求《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的公告》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升餐饮服务品质,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起草了《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s://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yjg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务院食安办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的公告》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邮编:100088),信封上请注明“《国务院食安办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的公告》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国务院食安办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

国务院食安办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