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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已死在狱中15年,日本决定再审42年前抢劫杀人案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2-25 19:45:00

2月24日,日本最高法院做出决定,对1984年发生的抢劫杀人案“日野町事件”进行再审。该案被告人阪原弘被判处无期徒刑,他在狱中一直喊冤,表示遭受过警方的刑讯逼供,于2011年在狱中去世。此后,其家属一直进行申诉。事件时隔42年,该案重回公众视野,暴露了日本警方刑讯逼供、依赖口供、伪造证据等问题,可能影响日本其他案件的再审。

1984年12月28日夜至29日晨,日本滋贺县日野町一家酒店的69岁女店主失踪。店内无明显争斗痕迹,与她同住的亲属也未察觉异状。

1985年1月18日,在距店约6公里的一片草丛中发现其遗体,死因为绞杀。当年4月28日,店内被盗的手提金库在附近山林中被发现,已被人撬开,里面装的大约5万日元现金被抢走。

这是典型的抢劫杀人案,但当时除了死者遗体和金库外,几乎没有其他直接物证,犯案时间、地点、凶器等细节也不明。

警方把时年53岁的店内常客阪原弘确定为嫌疑人。他否认涉案,其妻提供了不在场证明,当时被释放。

从1988年3月9日起,警方再次强力审讯。阪原弘称遭到殴打和威胁,办案警察告诉他,不认罪就毁掉其女儿的婚姻、烧掉其亲戚的家。

当年3月11日,阪原弘供认称,因酒钱欠债,看见酒店的金库起了贪念,从后方掐死店主,用轻型卡车弃尸,之后返回店内搜刮并带走金库。

他在次日受到正式逮捕,4月2日被起诉。

1995年,大津地方法院进行一审,认定阪原弘虽然供述“内容多变、不自然、与客观证据相矛盾”,可信度不足,但因他“自愿引导”警方找到金库与藏尸地,依据“间接事实”认定他有罪,判处其无期徒刑。1997年的二审和2000年的最高法院审判均维持原判,确定无期徒刑。

阪原在服刑中一直喊冤,2001年第一次请求再审。2011年3月18日,阪原弘因肺炎死在狱中,第一次再审程序因此终止。2012年,其家属第二次请求再审。

其后一些新证据曝光,检方被迫公开阪原弘“引导搜查”时拍摄的照片底片,显示照片顺序被调整、部分不自然画面,证明并非他独自引导,很可能有警方诱导或报告书造假。

此外,阪原弘的供述与法医鉴定有矛盾,他说是用手掐死受害人,遗体却显示舌骨骨折等伤痕,更像绳索勒痕,金库破坏痕迹与他供认的工具也不相符。还有新证人进一步提供了他的不在场证明。

但是,检方一直反对进行再审。

2018年7月,大津地方法院认定“新证据明确且有无罪可能性”,决定开始再审。2023年2月大阪高等法院维持再审决定。2026年2月24日最高法院决定驳回检方特别抗诉,正式确定再审。

日本最高检察厅对此表示遗憾,声称“将适当应对大津地方法院将要进行的再审公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宋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