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浙江一民宿“只限成年人入住”遭投诉 ,主理人回应:为规避风险和实现极致“宠物友好”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25 23:00:00
浙江莫干山宠物友好民宿“拾悦空间”因“只限成年人入住”遭投诉,当地执法队3月23日登门了解情况。民宿主理人当晚在“小红书”等平台以视频形式作出回应,说明各平台预订页面均提前告知“只限成年人入住”。“主要出于安全考虑,规避风险和隐患,也为客人和毛孩子提供疗愈和放松的空间。” 另一名主理人3月24日回复紫牛新闻记者,小院规定“只限成年人入住”,希望营造极致版的宠物友好环境,“作为小微经营主体,我们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做好经营规划与提前告知义务,期盼大众能多些理解,少些不必要的道德评判。”
民宿“只接待成年人”告示牌
民宿账号主页
民宿主人担心: “宠物与孩童处于同一空间,存在安全隐患”
紫牛新闻记者点开“拾悦空间”民宿小红书页面,民宿的个性标签写着“一个只接待成年人的家宿”。主理人李先生介绍:“我们在所有的平台预订页面明确展示我们是宠物友好,并只接待成年人。我们会在每一位客人入住前,通过电话沟通和微信文字双重确认,确保规则清晰传达,对方充分知晓。”
记者发现,主页备注:民宿内有两人两狗,五间客房。李先生表示,和妻子选择来乡野生活本就是为了给家人和狗狗更舒适的生活环境,再将这份生活分享给志同道合的人。
“任何一家对外经营的民宿,都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出于接待能力和安全考虑,我们决定对入住人群进行年龄限制。”李先生说,同一开放空间内,宠物与孩童相处时,难免出现意外磕碰或矛盾摩擦。“孩子和宠物都天性活泼,住在一起存在安全隐患。大家本就是出来度假放松的,若发生意外,无论是孩子家长还是宠物主人,都影响心情,也违背了放松度假的初衷。”李先生表示,在充分考虑到风险和隐患后,民宿规定了“仅限成年人入住”。
“宠物友好门店”告示牌
民宿内,宠物与人互动
“ 区别于酒店,民宿的主人意识和个性化更强一些,也更富有人情味。”李先生表示,夫妇二人卖房进山,造房圆梦,用6年时间,打造梦想中的人宠共享空间。“宠物在这里自由奔跑,同时也让来作客的朋友得到心灵的抚慰。很多陌生人在这里以宠物为纽带,快速拉近距离,在治愈、放松中给自己充电,再带着更好的状态回归日常的工作与生活。”
李先生介绍,“拾悦空间”格外注重打造舒适放松的人文环境:“儿童或者是怕狗的人士来到这里,与携宠入住的客人在一个空间活动,彼此都不能很好地放松。” “我们如果单纯追求经营收益,本不必设置入住年龄限制。”李先生希望在能力范围内,为实现真正意义的宠物友好做一番有意义的尝试。
律师建议:经营者要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与提示义务”
“我们会在客人入住前通过电话充分沟通,告知民宿相关情况与规则,达成口头约定即可,不需要签订书面合同,这种口头约定在合同法中是成立的。”李先生表示,经营民宿6年来,头一回被投诉,“一般得知不符合入住年龄要求,客人便会主动寻找别家。”
李先生告诉记者,上门询问的执法队只告知“客人通过官方投诉”,“投诉人没有出现,执法队也没有告知我们哪一个人哪一天投诉。”
3月24日下午,记者从莫干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证实了确有相关投诉:“信访局转过来的投诉,我们也是第一次接到拒绝未成年人入住的投诉。目前还在调查处理阶段。”一名负责人说。
网友们在民宿发布的帖子下各抒己见
民宿经营者是否可以对入住群体的年龄进行限制? 商家是否有权挑选客户?围绕热点话题,网友们在“拾悦空间”民宿账号下各抒己见。
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武律师认为,只要平等且无歧视,商家的确有权挑选客户。同样,客户也有选择商家的权利,“如果不能如此,不能彰显商业自由的原则。”
“这家民宿经营者的这种行为首先不存在歧视。商业行为本着自愿、互相尊重的原则。商家提出了合理的限制,我觉得无可厚非。”
崔武律师特别提醒,“格式条款要尽提醒的义务。”双方在签定合同之前,商家需要张贴店堂告示,做到提前告知,“哪怕双方有口头约定也可以。不要到了门口再说,对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江苏耀时律师事务所缪冬辰律师表示,民宿经营者以安全为由拒绝未成年入住“不一概违法”,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民宿经营者仅基于经营便利以“难以兼顾安全”为由,直接“一刀切”拒绝所有未成年人入住,不具备正当性。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及《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易被认定为对未成年的不合理歧视。
缪冬辰律师认为, 如民宿因宠物与儿童共存的管理难度,明确存在真实、具体、可证明的安全风险时(如存在大型犬、无足够数量的防护围栏等),拒绝“未成年人入住”并不违法。“民宿经营者可以明确告知宠物共存可能带来的风险;要求签署风险告知书、保留监控录像等证据,以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与提示义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梦雪
视频剪辑 张笑疾
图片由“拾悦空间”民宿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