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捐衣被写成企业捐赠,发布方回应:企业未告知衣物由个人捐出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0-19 17:53:00
近日,经营服装店的刘女士反映,她通过九江义工联合会协助捐赠数百件衣物,却发现当地报道将捐赠方写成缘策(九江)商贸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陈某解释,公司原计划买下这批衣物,再以公司名义捐赠,因此其参与活动时一直以为衣物由公司采购。直到活动过后,他才得知对方是将衣物无偿捐出,随后联系现场记者,要求在报道中补入个人捐赠者的姓名,但被告知不便添加个人名字,因此未能加上。对此,记者咨询了原报道发布方瑞昌市融媒体中心,一名曹姓工作人员表示,增加个人姓名时,企业方并未说明此人是捐赠方,采写人员以为此人只是企业人员或参与活动的义工,因此认为无须单独列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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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道中,捐赠主体只有缘策(九江)商贸有限公司
曹姓工作人员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进一步介绍,初稿按照企业提供的信息写成“公司捐赠”,发给企业核对时,对方表示没有问题,随后才提出加名。他表示,当时不建议加名,是因为不了解个人捐赠的情况;如果捐赠主体是个人,报道应当以个人为主体。10月16日,刘女士与陈某均向记者确认,双方已达成和解。
对于报道中捐赠主体的表述,瑞昌市融媒体中心曹姓工作人员介绍,采写人员最初获得的信息就是企业开展捐赠,因此按照这一信息撰写了稿件。初稿完成后,曾发给企业核对,对方表示内容没有问题。据他介绍,企业认可稿件后,发稿之前又提出能否增加一名义工联合会人员的姓名。但在这次沟通中,对方没有交代为何需要加名,也没有说明这名人员提供了哪些物资、在捐赠中承担什么角色。曹姓工作人员表示,采写人员当时并不知道这名人员是捐赠方,以为其属于企业人员,或是参与活动的义工。在这一理解下,既然稿件已写明企业名称,就认为没有必要再单独列出个人姓名,因此建议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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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衣物现场
陈某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将未能加名解释为媒体编排方面的限制。他称,活动次日得知对方希望自行捐赠后,便联系现场记者,要求增加爱心人士姓名,但得到的回复是不便添加个人名字。对于这一说法,曹姓工作人员强调,当时作出不建议加名的判断,是因为没有获知个人捐赠的情况,并非媒体定稿后不能追加署名。如果企业明确说明衣物由个人捐赠,报道的主体和表述就应当相应调整。他表示,企业从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公司捐赠的信息,在核对初稿时也认可这一表述,后来提出加名,却没有补充足以改变捐赠主体的信息。采写人员因此一直沿用原有理解,没有意识到衣物来源与企业所述存在差别。
曹姓工作人员认为,企业没有完整说明情况,是此次信息偏差的重要原因,双方沟通也存在不畅。他在采访中对企业提供信息的完整性提出质疑。不过,陈某否认有意侵占衣物,承认公司沟通存在问题,并表示曾提出付款购买衣物、另行出资开展捐赠等解决方案。
对于报道给捐赠方造成的困扰,曹姓工作人员表示,当天下午已向领导汇报,希望将情况进一步弄清。他表示,如果捐赠方希望重新刊登报道,按实际情况说明谁作出了捐赠,其作为发布方也有义务做好这件事。
见习记者 何子尧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