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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妮维权该告谁?律师称公开王家卫录音涉双重侵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01 22:22:00

近日,编剧古二公开了《繁花》王家卫导演与他人的谈话录音,其中所谓私人评价引发八卦话题。

随后北京道章律师事务所受倪妮委托发布声明,明确否认“有后台”“有靠山”等不实言论,称相关内容系编造的人身攻击信息,存在恶意拉踩行为,已严重侵犯倪妮的名誉权,降低其社会评价。也有网友提出疑问,倪妮该告谁?


采访中,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的李士强律师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编剧古二的行为,可能会触及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可能构成对相关艺人名誉权的侵犯。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从网上公布的录音内容看,包含王家卫导演对一些艺人的评价,特别是对一些艺人负面评价,将这些评价公之于众,会导致公众对相关艺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其行为可能构成对相关艺人名誉权的侵犯。

另一方面,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对他人谈话进行录音并将录音内容公开,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我国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的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从已公开的录音内容看,反映的是王家卫导演与他人私下的谈话,录音者未经他人同意,偷录他人谈话,本身即构成对王家卫导演私密空间的侵犯。谈话的内容亦属于王家卫导演与他人的私下交流,涉及了王家卫导演的私密信息,录音者未经当事人的同意,偷录他人谈话内容并将录音公开,可能构成对王家卫导演隐私权的侵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