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娱

紫牛热点|网红“峰哥”实名举报知名编剧汪海林偷税漏税,汪海林不怕查称举报人为炒作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09 12:09:00

8月8日,极限登山运动员“峰哥实名举报汪海林偷税漏税”冲上热搜第一。

@峰哥亡命天涯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自己跟汪海林并不认识,就是看到违法的事情顺手举报,公众人物有义务向公众解释清楚。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提供的是此前网上流传的微信截图,疑似汪海林向对方提供了太太的美国账号便于打款。“中国人在中国经营事业或者劳务所得打到国外,那不就是绕开中国税务,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对此,编剧汪海林回应称,“某些网红为了流量炒作话题,不顾事实无事生非已是公害。任何公民,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行为,相关公权力机构自会进行评判和处理,而不是由某些网民罗织罪名进行任意攻击。我们是法治国家,网上也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我有律师负责法律上的相关问题,舆论上的子虚乌有的事,清者自清,无需一一回应。”


采访中,汪海林对扬子晚报记者表示,“他举报的事,不是事实,我这边心情平静,不担心查,只是这种网红一而再再而三制造是非,挑动舆情,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汪海林表示,“谢谢关心,我不就个别人的网上舆论做回应,我还有很正事在做,相信法律,相信事实,相信是非公道。”

据悉,“峰哥亡命天涯”,真名叫周丽峰,他是户外旅行博主、纪录片导演、B站百大UP主,全网粉丝数百万。

汪海林是知名编剧、监制、制片人,代表作品涵盖电视剧、电影等多个领域。其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作包括:《铁齿铜牙纪晓岚》《楚汉传奇》《一起来看流星雨》《中华小当家》《卧薪尝胆》《中国1921》等。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凯律师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仅凭资金转入境外亲属美国账户,不能直接等同于偷税漏税。我国居民个人负有全球收入纳税义务,只要是在中国境内提供编剧劳务取得的报酬,无论资金转入本人国内卡、配偶海外账户,这笔收入本身都属于应税劳务所得,必须依法申报个税。合作方将劳务报酬打入当事人配偶境外账户,但当事人在每年个税汇算时,主动完整申报该笔境外劳务收入,足额缴纳税款,外汇收支合规备案,完全合法,就不涉及偷税漏税。

回到本案网传截图,仅能证明存在“提议打款至境外妻子账户”的沟通记录,无法直接证实汪海林实际收取款项、且未申报纳税。

对于该网友的举报行为,律师表示,法律明确规定:公民行使舆论监督权,负有最低限度核实义务,不能仅凭网传截图、小道消息,就在全网平台给他人贴上“偷税漏税”的负面犯罪标签。《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不得以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未尽核实义务发布失实内容侵害他人名誉,公众人物仅需承受适度批评,不等于可以任由他人无证据指控违法犯罪。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视频 庆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