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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湃|“鉴抄”热潮之下,谁来定义“抄袭”?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11 20:20:00

一周前,《福建文学》在最新期刊的卷首语中讨论“抄袭”这一话题;全国文学报刊联盟常务理事会上,中国作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吴义勤特别强调,全国文学报刊联盟要在尊重原创、抵制抄袭等重大问题上亮明态度,推动建立行业规范与评价标准。而与此同时,“鉴抄”在网络间掀起一波又一波热浪。

从2024年掀起的文学鉴抄至今仍热度不减。网友与作者之间、网友与网友之间,每一次都会引发或大或小的争议。鉴定一部文学作品是否抄袭真有这么难吗?什么是抄袭?答案或许远比网友想象的更复杂。

从法律层面看,国家版权局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但“文化焊接”和“文本再生”算不算抄袭?莎翁剧本中有大量改编自前人的作品,若以今天的标准,莎士比亚是否也难逃嫌疑?中国古代“点铁成金”“夺胎换骨”的创作传统,与现代社会树立起来的“抄袭”概念之间,存在巨大的文化断层。

“抄袭”,古今中外都有。在西方,抄袭行为被称为“plagiarism”,这个词源于拉丁语“plagium”,本意是“绑架、诱拐”。公元80年左右,古罗马诗人马提亚尔发现另一位诗人菲丁图斯在公开朗诵他的诗作并据为己有,便写诗讽刺对方是“plagiarius”,一个“绑架诗句的人”。这是历史上首次将“绑架”一词用于文学领域,“plagiarism”从此被赋予了“文学剽窃”的含义。

在中国,《礼记·曲礼上》记载:“毋剿说,毋雷同。”剿说,郑玄注:“取人之说,以为己说”,东汉仲长统就认为天下学士有三奸,“窃他人之记,以成己说”便是其一;雷同,古人以为雷声过万物皆应,比喻随声附和。文学史上有名的公案层出不穷,班固的《汉书》被南宋史学家郑樵言辞激烈地批判为“全无学术,专事剽窃”。他认为《汉书》剽窃了《史记》;晋代郭象被指窃取向秀的《庄子注》,顾炎武称郭象为“剽界”第一人。

到了唐代,“剽窃”一词正式出现。诗僧释皎然在《诗式》中将诗文抄袭划分为“偷语”“偷意”“偷势” 三类,从字句到意境再到结构,层级越来越高,剽窃行为也越来越深隐不显。

近现代的抄袭争议同样不绝于耳。屠格涅夫曾被冈察洛夫认为抄袭了自己的作品,两人险些决斗;诺奖得主塞拉被法庭裁定剽窃罪名成立,其生前发表的小说《圣安德烈斯的十字架》有多个段落“改写”自女作家玛丽亚·德尔·卡门·福尔莫索的小说《卡门,卡麦拉,卡米尼亚》。

现代意义上的“抄袭”概念,到18世纪在欧洲确立。在此之前,模仿与学习前人是创作成功的秘诀,剽窃尚形不成巨大争议。至于中国古代,“抄袭”本义更接近于“模拟、仿古”,用今天的标准去衡量古人的创作,难免陷入时空错位的困境。

如今,古典的“摹仿”传统与严苛的“独创”标准并行于文学评判的场域。什么是抄袭?模仿与抄袭的界限在哪里?过“句子查重”关对文学来说是底线要求还是过度约束?“抒情的森林”一系列“鉴抄”引发的热议,再度将文学创作中长期存在的“模糊地带”暴露在了聚光灯下。这些追问,早已超越了单一案例的是与非。倘若不能在“模仿与抄袭”的模糊地带划出富有学理的讨论空间,那么每一次“鉴抄”都将是对过去每一场争议的再度重复。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