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问政】“我家两个月怎么用了190吨的水?”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2-28 23:05:14
“去年10、11两个月显示我家用了190吨水,家里查看后也没有漏水点,自来水公司上门换了一个水表后,1月份显示只用了26吨,那么差额的水费应该谁来承担?且因为水费超标,自来水公司要按照4元/ 吨的新标准收取。我不同意这种做法。”最近,家住宜兴归径村皇问东路的徐先生致电扬子晚报/ 紫牛新闻反映他的遭遇。
徐先生表示,2024年11月份,他家自来水产生673元的水费,合计两个月用了190吨水。于是,他在家里仔细查看,发现没有漏水点,于是向当地的自来水公司反映情况。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于12月19日更换了一个水表。1月份显示家里只用水26吨。“我要求自来水公司给我说法,这190吨水是怎么产生的?原因没有查清楚,所以我没有缴纳水费,但是自来水公司催着我交钱,我不同意。况且因为11月份消费超标,水费要按新的阶梯价4元/吨收取,但平时只要3元左右/吨。”徐先生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反映至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徐先生家里核实情况。经查,2024年7月、9月、11月、2025年1月水表抄见用水量分别为21吨、19吨、190吨、26吨,数据显示2024年11月份,用水量较往期相比确实偏多。经过现场核实,表位正确、读数正确,排查出水量异常原因是因为10月份发生过水表后至进户管道中间漏水,且已于11月份修复。因此,1月份抄见数据恢复正常。
正是因为这190吨的超高用水量,再加上后续每个月的用水,导致徐先生的用水收费标准已经从3元多/吨涨到4元/吨。对此,徐先生无法接受。宜兴水务集团公司表示,鉴于用户年事已高,无意识也无能力完成室外用水设施的检修,基于“急用户所急、想用户所想”的供水服务理念,已跟用户达成共识:根据行业规范及供用水合同,对水费争议可根据“前三期抄表的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因此,对该用户11月份异常水量,按前三期平均水量计收。徐先生表示,接受该处理意见。
扬子晚报/ 紫牛新闻记者 季娜娜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