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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女儿是主责,爸爸担次责,啥情况?一起“鬼探头”事故的背后……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7-17 17:40:00

扬子晚报网7月17日讯(记者 郭一鹏) 一起“鬼探头”事故,交警进行责任认定时,被撞的小女孩是主要责任,而爸爸也要承担次要责任,这是咋回事?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披露了一起发生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的交通事故。当时,毛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梓园路前路段时,突然撞上从一辆违停小车后方跑出的小女孩,致其受伤。令人揪心的是,违停车主正是孩子的父亲。经认定,小女孩未在监护人的带领下横跑过道路,是造成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小女孩爸爸在禁止停放机动车的道路上逆向停车,且影响通行视线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是造成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毛某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确保安全通行,是造成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这起事故也“牵”出了暑期孩子安全这一话题。“从步行安全这一方面来讲,切记勿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交警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介绍说,像家长带年幼孩子外出时,务必紧握孩子手腕,加强看管与安全教育,避免孩子在马路上横冲奔跑。若需让孩子单独过马路,要叮嘱其走斑马线或其他过街设施,切勿“鬼探头”式突然穿行马路。

“家长要告诉孩子,马路不是玩耍的地方。孩子外出时,切勿在人行道上追逐打闹,以防刹不住脚步冲到马路上,与车辆发生碰撞。过马路要提前观察路口状况,不可‘飞奔式’过马路。”交警同时提醒,汽车周围存在多处视觉盲区,而儿童身形矮小,难以被机动车驾驶人察觉,车辆启动或急转弯时极易引发危险。“尤其是幼儿,切勿在车辆周边玩耍或停留,务必牢记‘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

交警提醒,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孩子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交通工具的监管,切勿把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交给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