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快评|又因同名弄错被告,法院除了道歉还应该反思什么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5-29 14:18:00
近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因工作疏忽导致与被告同名者被错误执行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广东陈某杨因与湖南被告同名,在司法程序各环节均未有效核验身份的情况下,被误判需偿还陌生人债务,并经历账户冻结等强制措施。法院虽已致歉纠错,但事件折射出的程序失范问题,值得整个司法系统深刻反思。
在本应严谨的司法程序中,原告律师仅凭姓名便“确认”被告身份,法院系统则机械沿用纸质户籍复印件作为核验依据。这种“认名不认人”的办案方式,与《民事诉讼法》要求的“核对当事人身份证明”规定严重背离。更令人震惊的是,从一审、二审到执行阶段,愣是没人核对身份证号、住址这些基本信息,最终导致无辜公民沦为程序漏洞的牺牲品。
虽然法院已作出补正裁定,但陈某杨因此遭受的征信损害、时间成本和心理压力却难以完全弥补。更值得深思的是,此类事件并非个案。就在前几日,江西赣州上犹县村民胡某青瘫痪15年后也因同名误判卷入债务纠纷。这些“同名追债”案暴露出司法系统在身份核验与程序正义上的漏洞。
司法公正既要有错必纠,更需防患未然。当公民可能仅因姓名相同就遭遇司法误伤,这不仅是个案正义的缺失,更会影响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尽管法院及时纠错并道歉,当事法官也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仅此还远远不够,同名同姓被错判案件屡屡发生,相关部门该反思如何从源头堵住漏洞,杜绝此类荒唐判决。在强化司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的同时,必须完善案件的审查机制和追责赔偿机制,只有真正筑牢司法公正的“防火墙”,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评论员 王育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