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头条|千万不要私自卖这种药!患病女孩网售多余药品被判贩毒,后重审不予起诉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14 19:24:00
暂居上海的马小姐是一名“00后”,2024年1月,她被确诊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脑病,治疗期间医生给她开了8盒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在病情好转后,本着不浪费的想法,她将剩余的5盒挂到网上出售,分别被广东和浙江的两名买家买走。孰料,当年7月她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警方拘捕。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马小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马小姐不服判决上诉。浙江嘉兴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2025年9月24日,检察院对马小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我一直觉得挺憋屈的,幸好二审律师以我没有主观故意来辩护,这起了很大的作用。受一审判决的影响,我的病情又出现了反复。如今,我还在康复中,希望找一份工作赚钱治病,能养活自己。”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马小姐回顾了这一段备受煎熬的经历,她说仿佛劫后余生。
女孩网上出售5盒“安眠药”
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刑
“我当时还在上大学,在网上出售药物时,我刚毕业一个多月,仍在找工作。因生病的原因,找工作并不顺利。”出生于2002年的马小姐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2024年1月,她被确诊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脑病。由于精神压力大,在治疗时她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先后开具了8盒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用于治疗失眠。
马小姐告诉记者,因为治病的药物中带有激素,对身体影响较大,2024年6月在病情稳定后,她逐渐停止服药。在此期间,马小姐将剩余的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后,发现仍有5盒思诺思。她便在网络上发帖,希望售卖给患有同种疾病的患者。
“发帖后的确有人跟我联系,我先是以120元的价格出售2盒酒石酸唑吡坦片(共14片)给广东的一名患者,又以180元的价格出售了3盒(共21片)给了浙江的一名患者董某。”马小姐向记者回忆称,浙江的董某在沟通时,似乎一直在自言自语,但因她当时急着去接妹妹放学,上街时就顺道向董某邮寄了药品,并没有过多理会。邮寄之后,马小姐觉得董某说话比较啰嗦,朋友圈内容也很杂乱,就将对方的微信直接删除了。
让马小姐没有想到的是,2024年7月初,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警方找上门来,将其拘捕。“民警说我涉嫌毒品犯罪,我这才明白这种药没法在网上售卖,它是处方药,还是精神类药物,是受管制的药品。”马小姐说,自己被警方带走后经历做笔录、取保候审、又做笔录、移送检察机关等一系列司法程序,前后历经5个月,并在一审时请了一名援助律师。
记者梳理发现,2024年10月,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马小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2月,该案在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院审理后认定马小姐违反国家精神病药品管制法规,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向2人2次贩卖、运输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因其适用缓刑,最终马小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
一审判决书
“我当时觉得非常憋屈,在一审上诉期限里提起了上诉。”马小姐告诉记者,该案二审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前不久,嘉兴中院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
她称只想收回点成本,
二审焦点为是否有 “主观故意”
“我得的是系统性红斑狼疮,这个病在上海住院的费用挺贵的。病情稳定后,还需每隔一个月或三个月去复查,每次都要约1000元,再加上一些精神疾病类的药物,花销还是挺大的。我生病后就没有工作,所以想着把这个药出售回个本,减轻家里的一些负担。”马小姐对记者说,因为是自己平时吃的药,发帖也表明了给同类疾病的患者,且自己一直处于患病状态,售出药的时候没有想那么多。
在马小姐自己看来,她仅仅是把自己治病过程中剩余的药品转售予他人,被认定涉嫌贩毒,她并不理解。“我不想浪费这些药品,不存在牟利。”一审时,由于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她就请了援助律师。一审败诉后,马小姐不甘心,决定再找律师帮忙维权,“我在网上看到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的廖建勋律师,他曾有过成功辩护类似案例的经验,我就通过网络联系上了他,于是他成了我的代理律师。”
廖建勋律师告诉记者,“我看了她一审时提供的证据材料,发现两个很重要的点,第一,对方在购买药物时多次提到了自己是有瘾的。法律上有一条,如果明知对方是吸毒人员,再去卖管制药品的话,就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浙江的这个购药者董某,收到快递之后没有立刻去取,而是选择先报警,再带着警察一起去取,这种方式很蹊跷;第二,小马本来就患有红斑狼疮性脑病,只有部分的自知力,说明她可能存在认知上的障碍,只有部分的刑事责任能力,但司法机关没有为其做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廖律师说,基于这几点,他决定帮助马小姐打这场官司。“二审时,辩护的重点是她有无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我认为这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廖律师说。庭审中,马小姐再次阐述了事情的详细经过,提供了证据,包括双方完整的聊天记录等。
《刑事裁定书》
2025年7月25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一、撤销海盐县人民法院(2024)浙0424刑初341号刑事判决;二、发回海盐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
她如释重负想重新出发
2025年9月24日,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称,经审查,该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
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
对于这个结果,马小姐终于放下心来。她说,这次事件给她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一审被判缓刑后,我的病复发了一次。今年5月又复发了一次,住进了医院,中间症状比较严重,家人都很担心。直到我出院以后,才收到了不起诉判决。”马小姐对记者说,此前因摄入过多雌激素,身材变形,找工作时面试都失败了,好在此事终于告一段落,“我现在正在休养,等到身体好了之后,我将调整状态再出发了,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
此案完结后,曾办理过多宗类似案件的廖律师表示:“当事女孩饱受病痛折磨十分可怜,能够帮助她厘清事实,在法律层面给予帮助,我觉得很有意义。”此外,廖律师认为,此案的终结,折射出当下社会治理中的多重现实议题。一方面,普通民众对“管制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禁止买卖”的法律认知普遍不足,加之国家尚未建立完善的此类药品回收政策与渠道,导致部分人因“怕浪费”等朴素想法售药,却意外陷入涉毒风险。遇到此类案件,辩护律师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此类行为构成犯罪,并劝告当事人认罪认罚。此类贩毒行为虽然轻微,但是一旦被定罪,对当事人的影响则是终身的。辩护律师要用严谨辩护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行,更是对生命个体的尊重。
一位医学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处方药需经过医生诊断后开具,因其可能出现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等问题而被严格管理。个人或者患者销售、转售国家严格管理的相关药物,包括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等,不仅可能会对患者带来安全风险,同时还会面临法律风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梅建明 张冰晶
剪辑 马斌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