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头条|砖块松动“坑倒”骑车人致其多处骨折,交警无法出具责任认定,咋索赔?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02 21:16:00
近日,家住南京溧水区的市民孙先生骑行电动车经过溧水新能源大道时,因路面砖块松动,致其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经送医检查后,该起事故造成胸部损伤及胸骨骨折、肋骨和左侧锁骨骨折。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孙先生目前回家休养。至今,孙先生花费了7000余元的医药费。
然而,这起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呢?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因非道路交通事故,当地交警不能出具责任认定书。而记者经查询得知,该路段为溧水经开集团南京润科公用事业公司管养。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孙先生是否车速过快,是否是由路面砖块原因造成,这种责任无法认定,建议孙先生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他们也将按法院的判决执行。
路面砖块松动“坑倒”骑车人,造成胸部多处骨折
近日,家住南京溧水区的市民孙先生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求助,称他4月17日下午5点多时,骑行电动车经过溧水区新能源大道某家居店门口路段时,感觉车身突然失去控制,紧接着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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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故发生时的现场
“当时电动车摔出老远,我人也倒在地上,感觉胸口闷疼,当时呼吸都差点上不来,感觉是地面不平导致我连人带车一起摔倒的,当即就报了警。”孙先生告诉记者,后来他检查经过的路面,发现是因为路面有一块砖块松动,导致其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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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故发生时的现场
记者从孙先生提供的现场图片看到,在非机动车道上,原本平整的柏油路面上,有一段宽约20厘米铺的是大理石板,有一段大理石板被压成四截,其中一截被蹦出一米多远。从孙先生的行车轨迹来看,就是这块断掉的大理石块“坑倒”了他。孙先生称,警察到现场之后,看了一下那个石头,说确实是因为石头松动导致他骑车摔倒,让他赶紧去医院看。家里人赶到现场,将他送到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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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孙先生的治疗记录
随后,孙先生忍痛赶到医院。经检查,发现胸部多处骨折。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看到一份孙先生的医学影像科检查报告单,上面显示,“左锁骨、胸骨、左侧多发肋骨骨折。”其出院记录显示,左锁骨骨折,肋骨骨折,胸骨骨折,胸部损伤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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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孙先生的治疗记录
“医生跟我说的就是左侧锁骨骨折,胸骨骨折和多根肋骨骨折,这些都有记录。”孙先生说,住了8天院后,医生建议他回家休养3个月,并定期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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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孙先生的治疗记录
不能出具责任认定书,管养单位称可去法院起诉
在花费了7000元治疗费后,回家休养的孙先生开始寻求解决之道。“是因为道路存在问题才导致我受了伤,那这段路的管养单位就应该担责。”孙先生告诉记者,但在此过程中却遇到了难题。
记者了解到,负责溧水区新能源大道事发地段管养的单位为南京润科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而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孙先生说,自己联系上了润科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后,对方让他出示责任认定书。
孙先生赶紧联系了当时出警的溧水交警部门,但交警称,该起事故非交通事故,因此按规定,交警部门出具不了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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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交警的出警记录
记者从一份《接处警工作登记表》上看到,接管单位为交通管理支队溧水区大队执勤二中队,其处警经过及结果栏里写明:“中队接警称:当事人孙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到新能源大道某家居门口路段,压到了路面的砖块,导致孙某自摔,致孙某受伤……”
“交警说不能出具责任认定书,但可以为我证明,可能是路面砖块导致我摔倒受伤的。”孙先生说,交警还跟他解释了不能出具责任认定书的相关法规,自己表示理解。
管养单位称,已提醒当事人保存证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了事发路段管养单位为南京润科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经其核实,该路段确实由其单位管养,相关记录显示孙先生确实于4月17日在该路段发生了事故。而在事故发生后,单位已派人赶到现场,并已将损坏的路面修复好了。
“我们也接到了这起事故的通报,并且跟当事人联系了,他没有事故认定证明,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证据)。首先这个是交通事故,怎么认定,当事人最起码要报警,交警去了要有认定,是因为一些情况,比如说他自己车辆的原因,还是他是否骑得过快,或者其它什么原因之类的,得有一个认定。”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公司街道下属的养护单位,涉及到多个主管单位,没有权利跟当事人达成谅解或者其他的解决方案。
据其介绍,该公司之前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对他们不太好。因此,他们联系当事人,让他去起诉,他们根据法院判决的结果再进行处理。
“我们没有推诿,也没有说不处理,我们让他搜集好证据,比如工伤的东西、看病的东西都罗列好,走司法程序,到时候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办。”该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律师称,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作为管养单位赔付的依据
对此,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捷律师告诉记者,交警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有依据的。从该起事故来看,它并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属于道路管理瑕疵的侵权责任。
王律师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通常是车与车、车与人的相撞。孙先生被路面松动石头绊倒的单方意外,属于公共道路妨碍通行,为管理瑕疵责任,不属于典型交通事故。交警不出具责任认定书,但可出具《事故证明》。
“简单来说,交警只能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但不能定道路管养单位的侵权责任。”王律师分析称,孙先生可凭《事故证明》和现场的照片等证据,再整理好医疗票据就能起诉索赔,而管养单位是过错推定,要由他们证明自己无责。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共道路上遗撒或者松动障碍物致损的,管理人或管养单位不能证明已尽清理、防护、警示义务的,必须担责。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道路出现隆起、损毁,养护部门必须设警示并及时修复,否则违法。而道路管理维护缺陷致损,管理者不能证明尽到义务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的最终结果,可成为管养单位赔付的依据。”王律师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梅建明
编辑 宋世锋
剪辑 马斌
主编 陈迪晨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