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如何实施?方案来了!
2021-05-08 21:16:11

扬子晚报网5月8日讯(记者 杨甜子)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1年我省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

我省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39个县(市、区)。具体名单为:丰县、沛县、睢宁县、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市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泰兴市、泰州市姜堰区、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市海陵区、泰州市高新区、如皋市、海安市、句容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

【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高校和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有关高校(名单见附件1)承担,招生计划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办法

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下载相关考生信息,由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拟报考高校网站,查阅招生简章,了解报考具体时间、办法和要求等。

(三)填报志愿和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即视为放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

(一)招生高校和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由部分省属高校(名单见附件2)承担,招生计划数和专业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21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册。

(二)报考办法

6月20日前,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完成有资格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三)填报志愿和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列入本科提前批次,单设一类“地方专项计划”,执行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网上填报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校对 丁皓宇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