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刊|全国文学报刊联盟要求作者投稿前签署《原创承诺书》,网络鉴抄风暴正在倒逼文坛正本清源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0-26 17:23:00
10月底,全国文学报刊联盟向各成员单位发出通知,强调各成员单位在作品刊发前,须要求作者签署《原创承诺书》,确认作品的原创属性、著作权归属、引文引用规范等事项,明确创作不端行为责任后果。
《原创承诺书》中主要包括作者承诺作品系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不存在抄袭、剽窃、非法改编、未经许可演绎或其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不存在一稿多投,引用部分未构成作品的实质部分或主要部分并标注来源,不存在隐瞒引文和资料来源的情况,创作素材均通过合法合规渠道获取,不存在人工智能工具实质性代笔非原创行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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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知的分量不轻,全国文学报刊联盟是由国内文学期刊组成的行业组织,国内大部分严肃文学期刊都是该联盟的成员单元,其常务理事单位包括了我们熟悉的《人民文学》《十月》《当代》《收获》《花城》《钟山》等具有分量的严肃文学期刊。
今年8月,全国文学报刊联盟已发出倡议,强调要坚守原创伦理。近两年来,民间网络鉴抄持续发酵,一次次地搅动公共舆论场,成为文坛不可回避的公共议题。不少普通读者、读书博主化身文本监督者,逐段对比,将文学作品中可能存在的挪用、抄袭、不当引用等问题摆到大众面前。今年10月初,有博主指出《人民文学》2026年第9期上刊发的小说《秋宵梦觉》中的部分语段与日本作家井上靖《旅路》(2021年)中的某些语段存在相似之处,《人民文学》回应称,对比后确认发现约300字存在相似或雷同,约占作品总字数的3%。杂志社追回稿酬并对作者进行严肃批评。作家杨本芬抄袭争议也是极具代表性的事件,有博主指出其多部畅销作品内多处语句与其他作家存在雷同,部分仅做少量词语替换。最终杨本芬公开发布长文致歉,坦言“一个作家是不能用别人文字的,哪怕一句也不行”,向被侵权作家与广大读者诚恳道歉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文学作品的原创性,主要依赖期刊编辑在审稿环节把守。编辑凭借专业眼光与阅读积累,在海量来稿中甄别文本的独创程度。而如今读者纷纷举起了“放大镜”,文学原创的评判便在行业内部延伸到更广阔的公共空间。读者的较真与编辑的专业互为补充,对文学的原创性提出更高的要求,这股来自民间的监督力量,正在倒逼文坛正本清源。
文学原创之所以珍贵,正在于其艰难。一部优秀的原创文学作品凝结着写作者独特的生命体验、思想洞察与语言创造。诚然,文学从来不排斥化用与引用,写作本就是站在前人肩上前行,相互学习、彼此影响是文学演进的常态。但借鉴不等于挪用,引用必须恪守标注来源的基本规范。除了以摘抄代替原创的偷懒式抄袭外,借助人工智能实质性代笔同样是值得警惕的文学原创失范。化用是吸收消化后的再造,抄袭与代笔则是以不诚实的方式侵占他人或直接使用机器成果,二者需要进行区分。
要求作者签署《原创承诺书》,是行业对失范行为的制度性回应。但需要明白的是,一纸承诺书不能沦为出版方的免责声明。倘若作者签署承诺书后,稿件被曝出抄袭嫌疑,便据此认定“作者全责、刊物无涉”,那无异于把把关责任转嫁给创作者,承诺书也就失去了意义。承诺书应该是一份双向的承诺,一方面这是作者对自我的刚性要求,让作者在落笔、投稿前就清晰地知晓红线。另一方面,这也是对文学期刊的提醒和约束,要求刊物切实承担起原创审核把关的职责,将原创核查纳入初审流程,针对重点稿件开展文本比对,建立健全撤稿、追回稿酬、限制投稿等统一处置机制,给读者送上一份值得一读的真正的好作品。
说到底,文学创作是发乎于心、发乎于情的事业,是对人世人情的洞察与思考,是作者与自我、与时代的真诚对话。它不是沽名钓誉的工具,更不是投机取巧的捷径。当文字不再纯粹,当创作沦为搬运,文学便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基。愿每一部作品都能经得起“放大镜”的检视,愿文坛在正本清源中,重归朴素而纯粹的创造本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