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政策 2月1日起施行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1-04 18:45:00
1月4日,记者从江苏省工信厅获悉,该厅印发《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全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打造一套规范化、可操作的“路线图”和“施工图”。这份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细则,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绿色制造单位从培育、申报到认定的全过程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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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指出,此举是为了让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目标是建立一个从市级、省级到国家级的 “梯度培育”体系,形成长效发展机制,从而打造一批绿色制造的领军力量,推动全省产业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
对于有意申报的企业和园区,《细则》划出了清晰的准入门槛:绿色工厂的申报主体必须是江苏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型企业。而绿色工业园区要求是江苏范围内有法定边界、统一管理,且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的工业园区,并已着手组织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
一个重要的前提是,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的,原则上应已是市级绿色制造单位,体现了“梯度”培育的思路。同时,近三年内存在严重安全、环保、质量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将被“一票否决”。
申报遵循企业、园区自主自愿原则。符合条件者需依据省工信厅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并通过 “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流程上,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负责初审和推荐,省工信厅则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并择优公布名单。《细则》特别强调,省级评审不设名额限制,实行“依标评价、择优遴选”,达标的即可入选,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认定”不能一劳永逸。《细则》建立了严格的动态管理制度:所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绿色制造单位,须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上述管理平台填报年度动态管理表,更新关键指标数据。市级工信部门每年要审核本地单位的报告,并对不低于20%的省级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江苏省工信厅也会按“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复核。
对于发生重大变更不再符合要求、未按时填报或数据异常的单位,经核实后将按程序予以调整甚至移出名录,确保绿色制造称号的“含金量”。
《细则》的出台,标志着江苏在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方面迈出了制度化、体系化关键一步。它不仅是操作手册,更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绿色发展不是“选答题”,而是面向未来的“必答题”。通过构建清晰、透明的培育路径和长效管理机制,将有效引导全省工业企业和园区对标提升。
该《细则》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