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牌反成“伤人利器”?消保委支持起诉促和解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12 18:41:00
充电站的安全警示牌反成“伤人利器”,消费者被划伤后维权遇阻。消保委启动支持起诉程序,促成双方和解,并推动安全整改。日前,记者从射阳县消保委获悉这样一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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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视觉中国
7月26日,消费者王先生到射阳县城办事,在射阳某充电站为电动汽车充电时,大腿不慎撞到防撞柱上的安全警示牌尖锐边缘,导致划伤。事发后,王先生向充电站经营者提出赔偿诉求,遭到拒绝。
对方表示:站内防撞隔离柱、安全警示牌为标准防护设施,安装规范、完好无破损,已充分履行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王先生受伤系其未按正常路线通行、擅自跨越防撞柱,属于个人疏忽违规导致,责任应由本人自行承担,企业不予赔偿。
王先生向射阳县消保委投诉维权。工作人员核实并组织双方调解,但经营者坚持拒赔,调解陷入僵局。为摆脱维权困境,保障消费者人身权益,射阳县消保委决定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在厘清事实、明确责任边界的基础上,射阳县消保委于8月1日协助王先生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将支持起诉情况正式告知涉事充电站经营者。
法律程序的启动,有效推动经营者正视消费纠纷,促使其重新协商。重启调解后,射阳县消保委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厘清责任边界,明确公共场所经营者对设施安全、通行环境负有更高安全保障义务,同时也客观说明消费者自身应尽的安全注意义务,推动双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射阳县消保委认为,一起纠纷的化解并非终点,从源头防范同类意外再次发生才是关键。通过此案,可“倒逼”公共场所经营者认识到责任,整改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同时,消保委也提醒车主,规范通行、安全充电。
通讯员 倪建丰 董雅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