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无证+假牌,26岁女骑手被查!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8-01 11:50:00
扬子晚报网8月1日讯(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陈咏)无证、醉驾、悬挂假号牌,每一项都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会为自身及交通环境带来安全隐患。记者1日从扬州警方了解到一起性质恶劣事件,一名26岁女骑手近日无证醉驾假号牌摩托车,被处以罚款4200元,行政拘留7天。
“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都怪我自己心存侥幸。”年轻女骑手陈某说。记者了解到,事发当日凌晨2点55分左右,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市区江阳东路设卡整治酒驾醉驾时,拦下了驾驶摩托车的女骑手陈某。经过酒精呼气检测,显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证实陈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37.3mg/100ml,属醉酒驾车。
女司机被查获
在对陈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民警发现陈某并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且摩托车未悬挂的号牌系假号牌。面对民警询问,陈某称,前一天晚上10点多吃的夜宵,和朋友聊天畅饮,一直吃到了凌晨2点多。“喝了4瓶啤酒,我以为时间这么晚了,没有警察上路查酒驾。”至于假号牌的由来,陈某告诉民警,摩托车是家人在二手车市场买的,当时摩托车就有号牌,自己也没对号牌进行核实。依据规定,民警对陈某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且悬挂假号牌上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2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牌照、驾驶证都是车辆上路行驶的重要条件,驾驶人应当及时检查车辆的行驶证、号牌和交强险等涉牌涉证重要事项,且应考取相应的驾照再上路行驶。另外,买车需谨慎,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办理正规手续,确保登记证书、行驶证、交强险齐全后,方能上路行驶。
记者采访获悉,扬州市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将持续至今年9月底,公安交管部门剑指酒驾醉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百吨王”等突出违法行为。一些驾驶人错误地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驾。实际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驾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