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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集中促销请合规经营!扬州发出“双十一”提示函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15 13:30:00

“双十一”临近,各网络平台的集中促销活动已全面启动。为让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清晰知晓促销期间的合规要求,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及消费者、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10月14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提示函》,为规范网络促销行为提供明确指引。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平台经营者应依法履行审查核验、信息报送、安全保障等义务,确保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加强对促销活动方案及商品服务信息的动态监测,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直播电商平台须建立直播营销人员身份核验、分级管理等制度,对重点直播间加强巡查。

2、严格规范促销行为。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加强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价,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视频等标示价格。促销期间要真实准确披露促销期限、范围、规则及限制条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直播营销话术应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库存紧张”“限时秒杀”等营销噱头诱导冲动消费。

3、严格规范直播营销。直播间运营者应显著公示实际经营者信息,严格审核商品资质及营销内容。直播营销人员要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通过低俗引流、“卖惨”等方式进行营销。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图像或视频进行直播的,需明确标注技术生成内容。

4、严格防范餐饮浪费。餐饮外卖平台要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严格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平台页面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督促平台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点餐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要优化平台规则协议,科学设置起送价格规则、“满减”促销规则,避免设置过高起送价格;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5、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不得实施虚假交易、虚构点击量、虚构评价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通过“虚拟中奖”“内定中奖”进行虚假促销。

6、禁止发布违法广告。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加大广告审核力度,不得借重大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低俗广告,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批准的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不得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以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7、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平台经营者对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平台内经营者应及时采取禁限措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禁止销售禁限售商品,及时下架涉军、“专供”“特供”商品、勋章奖章纪念章、含金银箔粉食品、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捕鸟工具”等违法违规产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其他商品或服务。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8、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防止发生集中投诉,妥善解决网络交易纠纷。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售后服务水平,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扬市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