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发布,示范城市建设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14 18:43:00
2025年11月14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法工委协同扬州市住建局,召开《扬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条例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扬州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核心制度保障,《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从“试点探索”迈入“法治引领”的新阶段,为构建“水城共生”的“好地方”扬州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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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锚定示范使命,破解建设难题
当前,扬州正处于国家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关键期,古城保护与新城开发并重的城市特质,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提出更高要求。据市住建局统计,我市已在建筑小区、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等多类型330余个项目中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紧扣新、老、古城一体发展特点,重点打造西区新城、江都北部、明清历史城区等八个示范片区,成功探索形成了“系统顺畅,简约适用”的本地特色建设理念。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涉及部门广、标准要求高的实际情况,建设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项目系统性衔接有待提升、海绵设施运维责任划分需进一步细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仍需强化等问题,制约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全域推进。
“制定《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破解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碎片化’难题的必然选择。”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表示,结合扬州“古城+水乡”的独特地域特征,通过立法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既能固化试点经验,又能为全国同类城市提供“古城保护与海绵建设融合”的扬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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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践行民主理念,凝聚共建共识
自2024年启动立法工作以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历时一年多完成立法进程,先后走访30余家企业、院校、基层单位及先进示范城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环资城建工委、法工委全程深度介入起草过程,会同市住建局、司法局等部门,系统梳理19部国家和省级法律法规、26部外地条例,形成近5万字参考资料汇编。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后,《条例(草案)》通过《扬州日报》、市人大网站全文公布,并定向发送给县(市、区)人大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顾问等数十家单位征求意见;先后召开多场座谈会、论证会,邀请政府部门、企业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立法专家参与研讨;将草案及修改稿及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审,根据反馈意见精准完善。
立法过程中,汶河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和建言公民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立法建议采纳证书》。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市委报告等程序后,《条例》于2025年8月27日经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9月30日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10月13日公布,自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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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构建全链条体系,彰显扬州特色
《条例》共26条,不分章节,围绕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运维、监管关键环节形成系统性制度设计,核心涵盖“四大体系”,凸显“四大亮点”:
在规划统筹体系方面,明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水系规划等的衔接机制,区分新建区域“全域覆盖”、已建区域“改造提升”、古城区域“特色融合”的差异化建设模式,要求海绵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
在建设管理体系方面,建立“政府统筹、住建主管、多部门协同”的管理机制,明确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职责,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以及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职责,破解“多头管理”难题。
在运维保障体系方面,区分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资、特许经营等不同模式,明确运维主体及职责;列出禁止危及海绵设施安全的六类行为,细化巡查、养护、修复等运维要求;建立“行政监管+司法保障”双重监督机制,强化设施安全管理。
在社会参与体系方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参与建设运维;明确新闻媒体公益宣传责任,赋予公众劝阻、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条例》四大亮点充分彰显扬州特色:一是古城水乡融合,鼓励古城采用瓦砾渗井、青砖明沟等古法设施,结合水乡特质强化海绵建设与水系治理协同;二是司法保障创新,明确检察机关可对危害海绵设施安全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构建行政与司法协同屏障;三是科技赋能管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逐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动态监管;四是民生导向鲜明,将老旧小区改造、公园绿地建设与海绵设施融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多措并举推进,确保落地见效
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市有关部门将从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分层培训全覆盖,组织全市相关部门、企业、基层单位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精准掌握法规要求;二是配套政策细落实,制定经费资助、运维标准等配套细则,细化“四同步”实施流程;三是督查评估强保障,建立定期督查机制,每年度评估法规实施效果,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难点问题。
市住建局负责同志表示,2024年度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公布,扬州以连续两年A级的成绩领跑全国示范城市,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模式获国家权威认可。下一步,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持续推进古城海绵化改造、大运河沿线海绵设施建设等工程,让“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的海绵效应惠及更多市民。
《条例》的实施是扬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法治里程碑。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将以本次立法为引领,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凝聚全社会共建合力,以法治化手段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成为提升城市韧性、彰显城市特色的重要支撑,助力“好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扬子晚报/新牛新闻记者在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海绵城市建设对畅通城市“血管”,改善人居环境有重要意义。扬州市自2023年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以来,不仅连续两年保持“A等”,更以持续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领跑示范城市。根据财政部今年公布的2024年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扬州再次获评最高等级“A等”,是全国仅有的10个城市之一。
通讯员 李涛 翟学龙 成晔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裴睿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