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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施行!宿迁发布购房新政,补贴、入学等优惠全都有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25 21:36:00

为加快推动宿迁人才友好型城市、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更好地满足市民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不同群体改善居住条件,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关于推动人才友好型城市、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购房措施》,该政策于11月25日正式印发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适用范围为中心城区。

新就业人员安居有补贴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宿迁市新就业并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可获得新购住房总房款1.5%的补贴,助力新就业人员在宿迁安居乐业。

多孩家庭购房享契税补贴

对于符合国家多孩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中心城区无商品住房或仅有一套(以不动产登记为准)的情况下,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其中,二孩家庭给予200%的契税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给予300%的契税补贴,切实减轻多孩家庭购房负担。

住房“以旧换新”获支持

政策鼓励各类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房屋“以旧换新”活动,引导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以旧换新”给予政策支持。旧房房款可抵扣新房购房款,并能办理新房网签、贷款等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也将畅通绿色快捷通道,为“以旧换新”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此外,本市家庭或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后,一年内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新购住房总房款2%的补贴。

“网签备案即入学”便民

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若尚未达到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条件,可凭网签备案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手续。入学后原则上不得办理网签备案合同变更、注销等手续,为购房家庭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人才购房安家有保障

根据《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管理和使用办法(2025年修订)》要求,符合人才“购房券”申兑条件的人才,在政策执行期间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全额兑付3万元 - 200万元不等的各类人才“购房券”,吸引人才在宿迁扎根发展。

公积金阶段性优化

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满足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家庭名下无未结清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家庭名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商转公”贷款(仅有一笔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均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同时,在本市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近一年还款无逾期,若再次购买自住住房,可按家庭代际互助政策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该套住房购房款。

该政策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且以上政策可叠加使用。补贴申请时间截至2027年1月31日,到期视为放弃。补贴以消费券形式(数字人民币红包)发放,相关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消费券有效期限为2年(以发放之日起算),逾期自动作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