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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电捕鱼牟利,盐城9人落网 涉案渔获累计超4300斤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13 13:05:00

近日,盐城公安以秋冬季社会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非法电捕鱼破坏水生生物资源乱象,精准发力、重拳出击,接连破获多起非法捕捞案件,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涉案渔获累计超4300斤,以刚性执法筑牢辖区水域生态安全防线。

盐城市水上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周某、李某等人长期在盐都区蟒蛇河、冈沟河水域从事非法电捕鱼活动,使用加装电线的渔网、抄网及逆变器等禁用工具捕捞,葛某则专门负责收购渔获,形成完整违法利益链。为彻底铲除该犯罪团伙,警方迅速联合盐都分局组建专项工作组,连续十余次开展夜间蹲守与秘密侦查,精准摸清涉案人员作案时间、行动轨迹及交易规律,固定全链条犯罪证据。

在近日凌晨4时许的抓捕行动中,民警趁周某、李某完成电捕鱼并与葛某交易的关键节点果断出击,当场将三人抓获,现场查获非法渔获454斤,累计涉案渔获达1500余斤,同时依法扣押非法捕捞工具3套、作案船只3条。目前,周某、李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葛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与此同时,盐城市滨海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紧盯非法捕捞线索,经缜密侦查、精准布控,于12月8日在淮海入海水道海滨大桥下成功抓获韩某等6名涉嫌非法电捕鱼的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非法渔获1300余斤,扣押逆变器、锂电瓶、声呐等作案工具若干。经审查,韩某等6人如实供述其通过电捕鱼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累计2800余斤的犯罪事实,目前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有序推进侦办。

电捕鱼作为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不仅会不分大小杀伤水域内鱼虾等水生生物,破坏幼鱼、鱼卵存活环境,严重损害水域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还因作业设备缺乏安全防护,极易引发触电事故,威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但部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仍铤而走险实施电捕鱼,甚至形成“捕捞-收购”违法犯罪链条,严重扰乱水域管理秩序。

我国法律对非法电捕鱼行为有着明确惩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确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捕捞,违者将面临没收渔获、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亦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且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等禁用方式捕捞的,均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生态环境保护非一日之功,既需久久为功的坚守,更需严打严治的力度。盐城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保持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深化水域安全整治,不断健全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切实守护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因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若发现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携手守护水清鱼欢的生态家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周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