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托苗计划”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为困境孤独症等儿童提供托养照护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13 18:40:00
为加强困境儿童托养照护服务,缓解特殊困难家庭“急难愁盼”问题,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近日联合出台《江苏省“托苗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苏民儿童〔2026〕2号),在全省范围内拓展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提供养护、康复、特教等多样化服务。2026年,江苏将为不少于800名符合条件的困境孤独症等儿童提供托养照护服务,服务时长每人不少于30天。
“开门办院”:服务3至16周岁困境儿童
《实施方案》明确推动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开门办院”,服务对象为3至16周岁、具有江苏省户籍、有意愿且经评估适合托养照护的困境儿童,主要包含两类:一类是残疾困境儿童,优先安排困境孤独症儿童;另一类是经评估存在中、高监护风险的困境儿童。
在服务主体上,项目由承担任务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及所属民政部门具体实施,各设区市民政部门以及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残联将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
四类服务:涵盖日间照料、康复训练与家庭技能培训
根据《实施方案》,项目将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四类精准服务,包括日间照料、委托照护、康复训练、特殊教育、技能训练以及家庭照护康复技能培训等内容。此举旨在通过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既缓解家庭的照护压力,又提升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发展能力。
三步实施:精细排查、精确评估、精准服务
为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实施方案》全面细化了实施步骤。首先,各县(市、区)民政局将组织精细排查,联合教育局、残联加强政策宣传和申报引导,实行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实施机构评估确认、市级民政部门备案的申请审批程序。其次,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将对申报儿童开展全面评估,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服务范围。最后,针对不同类型困境儿童需求,服务机构将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开展动态评估,提供受托养育、康复、特教、心理健康关爱等相适宜的服务。
三年资金保障:省级补助推动可持续发展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民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教育、残联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资金保障上,2026年至2028年,省民政厅将根据各地摸底排查结果测算项目经费需求,并依据任务分解数量给予补助,同时规范资金支出范围。此外,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经费管理、提升服务质效、坚守安全底线、引导社会参与等举措,确保项目在质量、进度和安全方面取得预期成效,实现可持续发展。
背景:落实国务院意见,回应困境儿童家庭期盼
据悉,“托苗计划”的出台基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8号)和《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75号)等文件精神。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残儿童等困境儿童是需要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监护支持作用,为社会上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中高监护风险儿童提供托育、照护、康复、教育等服务,切实缓解家庭负担。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媛园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