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消费品质,2025年度南通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16 07:44:00
2025年,南通市消费者协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力指导下,紧扣“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全力融入全市促消费工作大局,持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本次案例聚焦食品安全、旅游服务、预付卡纠纷等群众关切领域,从139件消费维权案例中优选8件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案例一:如东法院妥善处理二手平台无理由退货纠纷案
【案例简介】
消费者张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购买了一款描述为“99新成色几乎没瑕疵”LV包,收货发现产品的五金配件存在掉漆、生锈等问题要求退货,但卖家李某以商品已通过第三方平台验货宝检测为由拒绝退货。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在该平台累计销售商品74件,存在多次、重复销售的经营行为,应当承担经营者责任,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张某退货退款。
【案例提示】
当前,二手交易平台存在大量以出售闲置为名、行商业经营之实的卖家,利用平台对个人卖家的监管盲区规避责任。本案中,法院穿透“个人卖家”的表象,认定其属于经营者,应当承担“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法定义务,这一裁判为二手平台上的“伪个人卖家”划定了法律红线。消费者在二手平台购物时,应详细了解产品情况,注意保存聊天记录等证据,遇有质量问题勇于主张“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权利,共同净化网络交易环境。
案例二:海安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蛋糕券兑现纠纷案
【案例简介】
海安市某单位为职工购买了价值7800元的蛋糕券,该蛋糕店承诺可在全市所有门店使用。后该店突然关门歇业,导致无法使用。在南通市司法局指导下,海安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了多轮调解,蛋糕店退款4000元,纠纷得到解决。
【案例提示】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已深入日常生活,但商家关门跑路、退款无门的现象屡见不鲜。本案提醒我们,预付式消费应遵循“小额、短期”原则,警惕“多充多送”等营销手段,发现异常及时反映,必要时也可申请人民调解或提起诉讼。
案例三:市文广旅局调处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案
【案例简介】
王女士母女参加南通某旅行社组织的费用为5800元的“内蒙古6日游”,行程中发现地接社存在擅自增加购物点、压缩景点游览时间等问题。经市文广旅局综合执法支队核查,该旅行社存在擅自变更行程、增加消费点的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对该旅行社处以3.8万元罚款,同时退补当事人部分旅游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共计4500元。
【案例提示】
旅游行业中“低价揽客、购物回扣”等行为时有发生,部分旅行社利用游客身处异地、维权成本高的劣势,屡屡损害消费者体验。本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旅游行业中擅自增加购物点、行程“缩水”等违规乱象。建议消费者参团旅游时应签订书面协议,遇有侵权应及时投诉。
案例四:市农业农村局查处平台经营者违法销售兽药案
【案例简介】
某外市市民汤某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10粒宠物用进口消炎药,收货后发现商品无外包装、无标签说明书、无生产信息。经市农业农村局调查,发现南通某兽药经营企业将最小销售单元为“盒”的兽药拆零销售,且未凭兽医处方销售处方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12.68元、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退还消费者货款。
【案例提示】
随着宠物经济升温,兽药销售快速增长,但部分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宠物用药安全的忽视,拆零销售、无处方售药已成为“潜规则”。本案的严肃查处警示整个兽药经营行业应恪守行业规范,不得拆零销售,不得未经处方销售。
案例五:崇川区消协调解涉老保健食品纠纷案
【案例简介】
崇川区某老年消费者反映其在某商家购买了“三七虫草胶囊”产品,商家宣传该产品能治疗多种疾病,但服用后并无效果,要求退货退款。崇川区消协联合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该产品为保健食品,其核准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商家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同时,经消协调解商家全额退款。
【案例提示】
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人健康焦虑,通过会销、免费体验、情感营销等手段,将普通保健食品包装成“神药”,获得高额利润。本案的查处再一次警示老年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老年朋友购买时要理性消费,避免坠入“健康焦虑”的陷阱。
案例六:通州区消协调解宠物消费纠纷案
【案例简介】
张女士通过直播参与“免费领养”活动,领养了一只宠物猫,并签订了领养协议,约定每月支付398元连续24个月购买宠物用品。后发现所领养的宠物猫市场价仅为3000余元,遂要求解除协议,但商家要求按协议约定支付后续3980元违约金。区消协联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协议中含有“退养需支付50%违约金”等不公平格式条款,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监部门对商家处以8000元罚款,同时消协调解双方解除协议。
【案例提示】
这起“免费领养”为“高价捆绑”的纠纷,揭示了宠物消费领域的新型陷阱。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既调解纠纷为消费者减损,又对不公平格式条款立案处罚,展现了“调解+执法”的组合拳威力。消费者在面对“免费”“0元”等营销时要保持警惕、审慎消费。
案例七: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枕头案
【案例简介】
2025年4月,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属地公安部门突击检查生产销售假冒“亚朵星球”等品牌枕头现场,查获侵权枕头543件、包装盒2206件、吊牌17245件,违法经营额达100余万元,因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提示】
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是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案通过行刑衔接机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彰显了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协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决心。消费者购买品牌家纺应选择官方授权渠道,警惕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发现假冒伪劣线索,及时举报。
案例八:南通市公安机关破获假冒品牌家纺产品案
【案例简介】
2025年10月,接市监部门线索通报,南通市公安局会同海门区公安局对叠石桥某团伙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家纺产品行为迅速启动大案侦办机制,分赴浙江、河南、贵州等地集中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捣毁制假窝点17处,查封网店8家,查扣假冒品牌标识50余万个、成品被枕千余件,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案例提示】
这起大案的侦破有力打击了假冒家纺的黑色产业链,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的通力合作彰显了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全链条打击能力。本案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提升识假辨假能力,选择正规渠道,切勿因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
来源:南通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