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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眉过半竟遭加价女子怒而投诉,扬州发布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19 15:09:00

3月19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5年度消费维权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该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办结消费者投诉125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00万元。

【典型案例1】未成年人消费引纠纷  “银发专家”助力获退款

2025年5月,市民杨先生通过扬州市消保委“指尖上的315”微信号投诉称:其孩子(未成年人)于2月底在西区某剧本社充值1000元,充值后未实际消费该额度。杨先生发现后找到剧本社提出退款要求,遭到店员拒绝。市消保委认为,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该1000元消费行为是否符合前述规定中“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值得商榷,调解中倾向于经营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身份进行审核。同时,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商家为预订剧本支出合理成本的,可酌情扣除相应费用,消费者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经过市消保委“绿扬霞光消费维权工作站”银发专家介入调解,商家同意退款300元。

记者了解到,2024年下半年,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扬州市消保委共同成立了“绿扬霞光消费维权工作站”,旨在通过充分发挥退休干部的工作热情、社会影响力,采用定期在市消保委接待大厅值班的方式,帮助老年消费群体解疑答惑,化解消费纠纷,力争打造一个让老年群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放心消费环境。此举也是对国家市场监管局及五部门出台的《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一项积极实践。

【典型案例2】文眉过半遭加价  爱美女士怒维权

2025年4月,消费者朱女士来电投诉称其浏览微信朋友圈时,看到某美容店发布的文眉广告,广告内容为:支付3.8元预约“168元文眉服务”。朱女士支付3.8元后,其在文眉服务进行至一半时,被店员告知“需将广告转发至微信朋友圈并私发100个好友,方可享受168元优惠价”,朱女士拒绝该,店员随即表示“若不按要求操作,需按全款398元收费”。因服务已进行一半,朱女士迫于无奈支付全款完成服务,回家后致电消协,要求商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经调解,店方向朱女士退还多收取的230元费用。

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是一起经营者未尽到告知义务且涉嫌强制消费的投诉。根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美容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单方擅自变更交易约定,所设置的附加条件未与消费者提前协商且明显不合理,其行为实质上构成变相强制消费,严重违背诚信经营原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讯员 扬市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