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刷单”比“卖货”来钱快太多,涉案金额高达8500多万元,“聪明店主”被判刑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08 14:43:00
扬子晚报网4月8日讯(通讯员 江法宣 记者 陈咏)网购时代,辨别商家信用是门学问。很多网友首先会查看“好评”数据,坚定自己放心下单的信心。但你有没有想过,有些看似“铁板钉钉”的店铺数据未必可信。记者8日就从扬州市江都区法院了解到一起“网店刷单炒信”案,该案揭开了“数据造假”的盖子,警示性强。
记者了解到,该案中,李某在电商平台经营一家网店。为提升店铺销量、吸引更多顾客,她通过网络联系上了一家刷单公司,通过虚假刷单将销量、好评值拉满。在一番“开挂”操作下,李某店铺数据变得特别“亮眼”,销量直线上升,生意增长很快。见此情况,一些开网店的朋友纷纷前来“取经”,请她帮忙“提升业绩”,李某欣然同意并从中获取“提成”。久而久之,李某觉得做刷单生意来钱比网上卖货更快,就开始专门从事刷单“业务”,乐此不疲。
江都法院法官介绍,李某在购物平台联系网点商家,商定刷单提成、雇佣钱某等人为客服,将商家推动给刷单团队,通过刷单的方式为商家弄虚作假宣传,虚增店铺商品好评和销量,使商家获利。最终,李某的行径被同行举报,公安机关核查发现,她在两年多时间内,伙同刷单团队共刷了5万多单,金额高达8578万元,李某从中非法获利18万元。
近日,江都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认为,李某通过“刷单”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广告罪。依法对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主办法官表示,作为商家理应诚信为本,通过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获取与之对等的收益。通过刷单等不法手段弄虚作假、误导消费者,定会付出代价,切勿以身试法。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