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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后续|泰州舜亿服装厂办证前有无验收环节?各方回复不一致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08 14:32:00

房屋验收作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法定前置条件,其制度设计核心在于通过工程质量把关,筑牢公共安全防线。3月26日,问政江苏栏目以《泰州一服装厂项目验收时无施工方参与,为何能通过验收“合法”办证》为题,报道了泰州泰兴市黄桥镇舜亿服装厂在施工方无一人参与验收的情况下,却能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事情。近日,针对办证流程,相关部门与涉事企业分别予以了回应,但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回复。

据了解,舜亿服装厂项目于2020年开工建设,最初由泰州本地一家建筑公司承建。因施工矛盾,双方中途终止合同,此后舜亿服装厂自行组织现场原有班组完成后续施工,2021年底完工,于2022年成功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瓦工班组成员汪先生反映施工过程中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并指出,“按照正常流程,项目必须通过验收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原建筑公司及后续施工团队没有人参与验收,舜亿服装厂是怎么把不动产权证办下来的?”

汪先生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得到的回复均是“办证流程合法合规”。例如,2026年2月,黄桥镇人民政府回复:经核实,2022年该厂房(舜亿服装厂)通过了市级多部门联合验收,不合规的已完成整改并接受了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在2022年10月25日向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与此同时,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舜亿服装厂已于2022年在通过自规、住建、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审批程序后申办了不动产权证书。相关前置审批合规后,不动产登记中心按职责、依法依规完成对地籍调查成果审核、权属信息查验、登簿等法定程序,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然而,舜亿服装厂的回复与政府部门存在明显差异。据企业书面回复:2022年7月18日,泰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舜亿“无施工资质擅自施工和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舜亿服装厂已于2022年8月履行处罚决定相关内容。2022年10月,按照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快解决涉及群众办证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办理流程,办理了不动产登记。

黄桥镇强调“多部门联合验收”,舜亿服装厂却称“未经验收投入使用”,验收环节究竟是否存在?为何各方给出不一样的回复?问政江苏继续关注。

新华日报/扬子晚报·问政江苏记者 王塞塞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