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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与常州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与裁判规则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08 17:51:00

扬子晚报网4月8日讯(通讯员 常法宣 记者 马奔)为进一步强化司法与仲裁协同互动,打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4月8日,常州中院联合常州仲裁委员会(江苏新能源争议解决中心)召开发布会,常州中院发布《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报告(2021-2025)》,常州仲裁委员会发布《关于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工作指引》。

发布会现场

会上,常州中院民三庭庭长姜旭阳介绍2021-2025年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情况。2021年至2025年,常州中院共受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316件,审结295件。从收结案数量来看,近五年来,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数量呈现稳定增长态势。接着,发布了2021-2025年度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典型案例及裁判规则,涉及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与解释规则、仲裁协议对未签约主体的约束力、瑕疵仲裁程序的司法审查标准及仲裁受案范围与公共利益界定四个方面,旨在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标准,为当事人提供稳定的预期。最后,对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提升仲裁服务品质与公信力、建立诉讼与仲裁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提出相关建议与展望。

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沈安琪简要介绍了近五年来常州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情况,以及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成立以来的运行成效,并发布了《关于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工作指引》。该指引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结合仲裁实践,梳理了常见的25种仲裁协议效力认定情形及法律依据,旨在为相关法律实务提供操作参考。

据悉,常州中院将立足司法支持和监督仲裁职能,进一步优化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规则引领与统一尺度作用,促进仲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强化司法与仲裁协同互动,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