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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都没开,丹阳一小区几百棵香樟树怎就只剩“小半截”了?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29 13:15:00

扬子晚报网4月29日讯(记者 姜天圣 文/摄)4月28日,镇江丹阳市新世纪花园的业主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映称,近日该小区物业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修剪了小区内三百多棵香樟树,其中不少遭到“砍头式”修剪,仅仅只剩“下半身”,自己向多方反映无果。

记者现场调查发现,该业主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小区目前无业委会,仅由5人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物管会)通过了修剪决定。律师表示,根据《镇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管会无权自行通过此项决定,且该修剪的公示时间违规。

公告


现场

小区业主:

物业未征得多数业主同意

4月28日,记者来到镇江丹阳市新世纪花园,发现该小区许多树木仅剩光秃秃的“树桩子”,一些树木剩下的高度仅比楼房二层略高。该业主称,“物业砍伐这些树木并没有经过业委会的同意,也没有上门进行让业主投票,就私自砍伐掉了。这不是物业第一次这么干,几年前他们就大规模砍伐过小区内的香樟树,有些树没有做好保护措施,后来就枯萎掉了,我现在高度怀疑他们是把树木砍掉拿去卖钱了。”

该业主称,丹阳市城管局下的园林部门曾来小区做过指导,并拿一棵树做了示范(应该如何修剪),不过后续物业的修剪工作并没有完全按照示范的来,搞成了“砍头式”修剪。城管局园林部门当时认定该修剪行为不符合规范,并通知城管局执法队叫停了该修剪方式,但最后小区内的三百多棵香樟树还是遭到了破坏。“有的香樟树几十年了,长得很高,这么一下子砍的只剩一点点了,我们业主看着心疼。”

该业主还表示,自己多处投诉,但此事一直未能解决。

现场


现场

小区物业:

已经得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意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了解情况,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我们收到很多业主投诉,称树木过高影响了采光,部分树木还遮挡了小区内监控,存在安全隐患。有一次,树上的枯枝掉下来,正好卡住骑行中的电动车,当时情况有点危险。此外,树上经常会落下一些种子,在地上容易打滑。”

物业工作人员称,该小区目前无业委会,物业方面经过多方考虑,将此事上报给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经物业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物业又上报丹阳市城管局相关部门,在小区公示后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小区内树木进行修剪,修剪下的树枝也由第三方公司处理了。

随后,该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公示,上面所写的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日,拟修剪时间为2026年4月6日至2026年4月30日。(注:该公示时间仅有5日,违反《镇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后续一并提到。)

物业管理委员会:

如果多数业主反对,修剪进行不下去

随后,记者又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处了解情况。该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该委员会共5人,分别为一名街道工作人员、一名民警、三名小区业主。该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接到不少业主要求修剪香樟树,于是在物业管理委员会上讨论了此事,得到了5名委员的一致通过。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小区情况比较复杂,业主分为两派,有要求剪的,也有不想剪的。”记者询问,是否征得了大多数业主的同意。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你要数据,多少多少的业主要剪,我们这里没有。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们这个小区的业主都比较强势,如果不同意剪的人比较多,修剪工作也没法进行下去。”

记者又来到丹阳市城管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出去开会了,只能记录下问题,等领导回来后才能回复。

截止4月29日上午,城管局未有回复。

视频剪辑 周嘉楠

链接:律师:

该行为违反《镇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傅从华告诉记者,小区公共树木由业主共有或共同管理,批量修剪 / 砍伐 / 迁移,属于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78 条,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那么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否能代替业主做决定呢?傅从华表示,根据《镇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93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职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将共同决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校对 吉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