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换半个月手机屏就重影,商家竟说屏幕无质保,镇江消协:商家若不能举证是人为则需担责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08 14:17:00
扬子晚报网6月8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姜天圣)“更换的手机屏才用了半个月,就出现了模糊不清、重影的问题,但商家却拒绝更换。”近日,消费者张女士向12315热线投诉。
张女士投诉称,手机屏幕坏了,找了一家维修店更换。使用不久出现问题,找到商家检查后,商家承认屏幕损坏,但告知张女士更换的屏幕没有质保期限,只能花钱重新换屏,费用为第一次换屏费用的一半。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维修店无法提供手机屏幕的相关合格证明,且在维修前未明确告知张女士换屏的质保期限,存在违反《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经协调,双方成功和解。
那么,更换手机屏有没有统一的质保期限呢?
镇江消协调查,各个手机厂家对手机“保内”“保外”换屏,都有相应的质保时长。比如:华为手机、荣耀手机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生部件更换,更换后主机延续原保修期,主机的保修期不足30天的按照30天计算,更换后的部件延续主机剩余保修期或90天质保(以时间较长的方式为准);保外维修更换后的部件或附件享有 90 天的有限保修期。oppo手机在保修范围内,更换的部件为主板、屏幕、电池,自更换之日起,对更换部件质保180天或主机原剩余保修期取长;通过官方外屏维修修复后,自更换之日起,对屏幕部件质保30天。
镇江消协表示,根据《消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以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六条“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的规定,手机维修店除了要在维修前明确告知更换屏幕配件的质保期限外,还应承担手机屏幕配件出现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比如提供手机屏幕配件的进货台账和相关的检测报告等。本案中,如果商家不能举证证明,手机屏幕出现的问题系消费者人为造成,应当免费换屏或者退回换屏费用。
镇江消协提醒消费者,非厂方授权的维修店,配件进货渠道不一、产品良莠不齐,消费者很难辨别,且维修后若再次出现故障,原因难以鉴别。建议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厂方售后渠道,在其授权的维修店进行维修,同时注意查看店铺是否依法显著标示商品和服务的收费明细、规范流程等信息。维修前务必与店家明确质保期限和范围,并要求将约定写入维修单据或合同,同时保留好支付凭证和单据作为证据。取机时应立即测试功能,确认无异常后再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