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卖了一支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男子因“贩卖毒品”被判刑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26 19:31:00
电子烟,如今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大街小巷,但需要警惕的是,任性贩卖,可能要触犯《刑法》。无锡的杨某,就因为向未成年人贩卖了一支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被判拘役2个月,罪名是“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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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烟弹含“依托咪酯”成分,为“新型毒品”
女友“鼓励”,他走上“贩毒路”
杨某较早踏入社会,然后结识了一名女友,还曾为了对方聚众斗殴而入狱三年。出狱后,两个人依然在一起。
期间,有一次,女友拿出了电子烟,告诉他吸一吸感觉很好,而且很好玩,没有风险。出于信任,杨某进行了尝试,之后逐渐上瘾,成为电子烟爱好者。吸食电子烟的过程中,他还喜欢呼朋唤友,顺手卖给对方一些。而这种让他“上头”的电子烟,实际上含有依托咪酯成分,一种国家管制的麻醉精神药品。
2023年10月的一天,在无锡市梁溪区春申路某大厦一房间内,以人民币900元的价格向未成年人水某某(时年17岁)出售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2个,实际收款人民币550元。归案后,被告人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
审理过程中,杨某透露,自己此前因吸这种电子烟被行政处罚过,但没有被拘留,所以一直没当回事,这次也以为“事情不大”,没想到已经触犯了“贩卖毒品罪”。
据悉,此前“依托咪酯”作为麻醉药品,用于手术临床,不属于“毒品”。而随着国家对毒品打击力度的加大,类似的“依托咪酯”成分药品也正式列入“毒品”范畴。而杨某此次事发,正是在法律新规颁布之后。
一支电子烟,“换”来2个月拘役
无锡市梁溪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杨某贩卖毒品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以人民币900元的价格向水某某出售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2个,实际收款人民币550元。归案后,被告人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杨某向未成年人贩卖其他少量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桂树犯贩卖毒品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追缴杨某违法所得人民币55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已扣押在案的用于作案的手机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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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记录
警惕这些“新型”毒品,尝试了后悔莫及
案件承办法官沈莉波6月26日受访时表示,法院近年来处理的涉贩卖毒品案件中,冰毒、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在减少,类似杨某案中的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显著增加。
这些“新型”毒品不像传统毒品那么令人“闻之色变”,名字里藏着温和的“外衣”,有较强的的迷惑性,加上熟人朋友劝说,会不那么抗拒,不少人包括年轻人,极容易会去尝试。
“但吸了之后,就会逐渐上瘾,构成吸毒,会被行政处罚。如果贩卖,就是犯罪。杨某就是如此。”沈莉波法官表示,作为普通人要认识到,现在法律规定的“毒品”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平时用的咳嗽药水、安眠药、上头电子烟等,具有成瘾性成分的,都已经列入了管制药物,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毒品”,贩卖这些东西都会触犯“贩卖毒品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贩卖毒品,无论量多少,哪怕零点几克,也要追究刑事责任!”沈莉波法官特别提醒,青少年容易结伙成群,因为好奇或从众心理,伊或交往的人群中有人吸食,觉得大家都在玩,或者觉得没有传统毒品那么严重而“吸食”,最终误入歧途,一步步走入深渊,给自己社会他人造成危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