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倒卖空置二手墓穴牟利,公墓管理人员获刑一年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7-21 21:11:00
买了个公墓,逝者也入土了,结果家属几年后被告知,该墓穴非“卖品”。一查才发现,原来是公墓管理人员勾结殡葬服务人员,伪造“墓穴证”,倒卖荒废的二手墓穴。
墓地疑似有使用痕迹?
2020年,无锡的王先生在为年事已高的父母筹备身后事的过程中,联系了从事殡葬服务的谢某某。
几天后,谢某某带他来到当地一处墓园,青山绿水,林木环绕,环境很是不错。王先生认为这是个难得的好地方,便购买了该墓园的一处双穴墓地,并支付了现金。
时间过去好几年。2024年9月,谢某某突然找上门来说,最近领导要对墓地进行检查,此前已成交的墓地不卖了,要求王先生将墓地退出来。面对这样的要求,王先生不能接受。
然而,王先生细细回想当年的情景,感觉有些异常——实地查看时,就隐约感觉自己看中的墓穴不像新的,但成交后又收到2张加盖公墓公章的墓穴证,还有证明红色小卡,他当时没再深究,现在细想才发觉不对劲。
墓穴证竟是伪造的
已成交的为何突然要求作废?证件齐全的墓穴为何有使用痕迹?
原来,早在2016年,无锡某社区聘用A物业公司负责某非商用公墓的日常运营管理。2020年12月,员工朱某某被A公司安排至该公墓工作,负责墓穴登记办证、协助安葬、墓葬迁出等日常管理工作。
在职期间,他认识了从事殡葬服务的谢某某。一天,谢某某联系他,提出合作私卖公墓牟利的“歪心思”,并承诺成交会给“好处费”。作为公墓管理人员,朱某某自认为对公墓情况了如指掌,觉得那些已迁出的空置二手墓穴无人在意,正是适合下手的对象。
于是,二人合谋利用朱某某对该公墓日常管理的职务便利,由谢某某负责联系客户、商定价格、收取款项、修整墓地等,由朱某某负责篡改公墓墓穴底册、提供伪造的墓穴证,将该公墓内已迁出的空置二手墓穴私自售卖牟利。
严惩腐败护民生福祉
2024年10月,相关部门在殡葬行业专项整治中发现该案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2026年3月,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接报后及时介入引导侦查。随后,承办人调取了公墓及土地权属材料、公墓管理协议等证据材料,夯实了指控犯罪的主客观证据和事实基础。
经核查,2020年至2024年间,上述两人共售卖该公墓二手墓穴17只,非法侵占墓穴售卖款人民币近19万元。
2026年5月19日,滨湖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朱某某和谢某某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期间,该院同步开展追赃挽损,主动听取被害单位意见,通过释法说理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退出了部分赃款。
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某和谢某某近日均被当地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通讯员 肖昕晔 邱华锋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