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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失火殃及相邻租客,谁该担责? 法院:房东七成责任、房客三成责任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9-27 20:19:00

外地务工人员在徐工作十分常见,出租房条件也缺乏统一的标准,目前市场行政租房管理还不完善,由此引起的法律问题屡见不鲜。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相邻出租屋内发生连环火灾导致财产损害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房东房客分别承担7成、3成赔偿责任。

房间失火殃及隔壁间 房东房客就赔偿各执一词

小张和老赵都租住在老李的简易出租屋里,两个房间共用一面墙,且墙上有一个洞,高约2米,宽1.5米,两人居住时仅用一块木板隔开。2023年2月,老赵租住的房间空调着火,大火沿洞口蔓延至小张房内,小张的家电、书、日用品等物品被烧毁。房东和二位房客协商未果,小张将房客老赵和房东老李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应财产损失。

经资产评估,此次房屋因火灾造成小张财产损失为39300元。庭审中,房客老赵辨称租住的房屋的老李的,租房时配备空调、厨房冰箱卧室床等家具家电。2023年2月正常使用空调时因中午外出送饭认为时间可控所以未关闭空调,空调着火自己无法预料。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可以推断出,火势是通过房间相连的空洞传播的,该空洞在自己租房时就已经存在,曾多次要求房东老李补洞。

房东老李辨称,房屋相连的空洞自租房时就存在,空洞用木板挡住是小张和老赵认同的。根据火灾鉴定是空调故障,空调在老赵的房间内,自己作为承租人不能时刻关注空调的状态,是老赵使用空调不当造成火灾事故。

法院判决:房东担责七成 房客担责三成

徐州经开区法院认为,房东老李作为出租人,应保持房屋内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如保持空调可以正常使用,同时也需定期检修和维护。在此火灾中,空调故障引发火灾造是造成小张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老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老赵作为空调的直接使用人和管理人没有尽到使用注意义务,其在外出期间未关闭空调,对火灾的发生存在过错。综合考虑空调起火的原因、双方各自过错大小,判定房东老李承担70%的责任,判定租客老赵承担30%的责任。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近年来,出租房屋设计缺陷,维护不当,非法改造,违法分租导致塌陷、失火造成群众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事故层出不穷,具有事故责任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损害后果严重等特点。

本案处理时,综合考虑房屋租赁情况、认定呈现侵权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火灾发生具体原因等多个因素,准确判定责任主体。老李作为涉案房屋的出租人,在享有租金收益的同时,应当确保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可以正常使用,尽到日常维护、管理的职责,其将装有安全隐患的空调的房屋交付给老赵使用,应当对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负主要责任。老赵作为承租人,是涉案空调的直接使用人和管理人,未尽到一般注意义务,在长时间外出的情况未关空调,对火灾的发生亦存在过错,对此次火灾的损害后果应负次要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