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购8000+实况图,0.01元买千张新娘照?朋友圈Live、个人婚纱照正被低价售卖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08 21:48:00
近日,#你的婚纱照可能被卖了##1200张婚纱照遭盗卖仅售1.96元#等话题引发网友关注登上热搜,根据媒体报道,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有商家低价售卖上千张新娘定妆照。记者调查发现,二手平台上的个人影像售卖乱象远不止于此,除了婚纱照,包含生活场景的朋友圈实况(Live)图片也成了低价售卖的商品,8000余张打包售价仅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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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交易平台搜索“新娘照”出现相关链接
“223组新娘定妆照共1200张,秀禾、白纱、礼服各种风格俱全,仅售1.96元!”近日,媒体报道的二手交易平台低价售卖新娘写真素材事件,引发网友热议。许多网友对这一现象感到困惑,既不清楚这批写真的具体用途,也难以理解购买此类素材的实际意义。
记者在二手平台检索发现,此类商家并非个例。以“新娘照”“写真集”为关键词检索,有大量同类商品,定价普遍极低,且目前仍有大量的照片出售,售价一般在个位数,甚至有的两人小刀后可低至0.01元。从销量数据来看,部分商家的成交记录已超1000份,即便是销量偏低的店铺,也有几十到上百份的成交量。
这些商品的交易模式高度相似:商家在介绍中注明“来源网络”,设置自动回复功能,消费者付款后即可获取包含照片的网盘链接,整个交易全程无需人工沟通。记者以消费者身份选购了其中一家店铺的商品,付款后瞬间便收到了名为“1200张新娘定妆照”的网盘链接。打开链接后发现,里面存放着大量人像照片,且所有照片均未对人物面部进行打码,也未模糊任何个人信息,照片中新娘的容貌、妆容均可辨。
需要指出的是,网盘链接内的图片文件大小普遍在2MB以下,部分甚至不足1MB,画质存在明显短板。记者随后就“是否为实拍图”“图片具体来源”等问题向商家求证,未得到任何回复。
同时,绝大多数商家会在详情页附上免责条款,价格仅网络整理费用,不代表摄影师、化妆师作品价值;版权原作者所有,图片/素材原作者均在网络公开发表,如侵犯版权请联系等内容。在用途说明上,商家大多标注可用于化妆参考、风格借鉴,还有商家特别指出,这类照片适合新晋影楼工作室作为客片过渡,也可供化妆、摄影初学者模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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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页面
婚纱照的售卖并非孤例,个人生活影像的泄露已延伸至更私密的场景。记者在平台以“实况图”“Live图”为关键词搜索,发现大量打包售卖的个人生活影像商品,其中一款标注“8000+朋友圈实况图片合集”的商品,包含旅游风景、日常穿搭、美食记录等多种类型,售价仅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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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交易平台售卖“实况图”的链接
记者下单购买该商品后发现,其交易模式与此前的婚纱照售卖如出一辙:商家设置自动回复功能,消费者付款后便能收到内含照片的网盘链接。点开链接可见,有一部分就是普通图片,另一部分则为Live图,均为带动态效果的实拍内容,既有餐厅用餐的生活片段,也有旅途途中的随拍记录。需要警惕的是,部分图片包含人物清晰面部,一些场景还不慎暴露人名、车牌等敏感个人信息。商家在商品详情页同样附上免责声明,声称“所有文件均获取自网络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所有版权归版权人所有”,并表示若版权方认为侵权可联系删除,但全程未提供任何权利人的授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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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交易平台售卖“实况图”的网盘内容
记者注意到,这些低价售卖的实况图大多未附带声音。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此前下单的一位商家,对方确认无声音内容。记者进一步检索“实况图 带声音”关键词发现,此类商品同样在售,且价格较无声版本有所上涨,普遍为2元可购50张左右。
记者梳理商家的商品详情信息后发现,这类影像素材的主要用途,或被用于社交媒体起号运营,不少商品介绍里就会标注“适合朋友圈配图、社交平台素材”。旅游博主、美妆达人等新账号启动阶段,往往需要大量图文素材填充内容,低价购入的生活图包便成为不少运营者的快捷选择。
对比婚纱照与Live图的售卖模式可见,两者均以“网络收集”为名义,以“廉价素材”为卖点,瞄准了部分用户对“参考素材”的需求。这些信息一旦被滥用,可能导致个人行踪、生活习惯等信息泄露,甚至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大部分商家会在商品介绍中附上"图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商业用途"的免责声明。然而,仅凭一句“来源网络”的声明,就真的可以免责了吗?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认为商家行为构成肖像权侵权,免责声明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至第1019条,肖像权是公民依法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的权利,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以制作、使用、公开等方式侵害其肖像权。商家售卖他人婚纱照、生活照等行为,直接违反相关规定。
首先是未经授权的商业化使用:商家将个人影像资料用于盈利(如打包售卖),属于典型的“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即使标注“仅供学习交流”,也无法改变其商业性质。其次免责声明不具法律效力:商家声称“文件来自网络公开渠道”“版权归原作者”,但未提供任何权利人授权证明,属于单方免责条款。根据《民法典》第497条,此类格式条款因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而无效,权利人仍有权追责。
张永辉还认为可能同时侵犯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若售卖的影像资料包含他人私密生活场景(如家庭聚会、婚礼现场等),商家还涉嫌侵犯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商家未经同意公开传播此类影像,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若影像中包含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如面部特征、背景环境等),商家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未经同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权利人可依据该法要求删除信息并要求赔偿损失。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悦
剪辑 庆苗苗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