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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万多托关系给孩子办入学 法院判决钱款不予返还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09 11:25:00

扬子晚报网12月9日讯  (通讯员 肖伟 记者 王国柱) 花3万多托关系给不符合入学某学校条件的孩子办理入学,结果没办成,对方不退钱,还选择失联。近日,泰兴法院驳回原告要求退钱的诉请。

2021年,市民老张为让孙女进入某小学就读,经人介绍认识了声称“有门路”的肖某。由于孩子不符合正常入学条件,老张前后通过现金及微信转账方式,向肖某支付了共计33500元的“委托费”和“社保挂靠费”。然而,开学后,孩子并没能进入约定学校。在多次催讨下,肖某于2022年9月出具《收条》,承诺“办不成全款退还”,并约定同年11月前还清。约定期限过后,肖某未还款并失去联系,老张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全部费用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老张为获取入学名额,委托肖某“疏通关系”并支付相关费用,这样的行为,属于试图通过非正当途径破坏招生公平的非法请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规定,此类“不法原因给付”不受法律保护。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老张的全部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表示,中小学招生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不存在合法的“花钱买名额”渠道。家长应通过正规途径了解政策、准备材料,切勿轻信所谓“门路”,否则不仅可能财产受损,也可能助长不良社会风气。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试图以“钞能力”绕过规则,最终往往难以获得法律的支持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