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弃家30年,病逝欠下40万医疗费,儿子该还吗?法院这么判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23 17:40:00
扬子晚报网讯(记者 吴佳笑 通讯员 赵舒)从小王满月那天起,父亲王某就离开了家。三十多年来,父亲只回来过一趟,却只是为了办离婚手续,从未对小王尽过抚养之责。然而,父亲晚年病重昏迷路边,被送医抢救,两年治疗后欠下医院40万元医疗费。父亲去世后,医院一纸诉状将小王告上法庭,要求他“父债子偿”。
2022年底,年近六旬的王某在路边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近两年治疗,他最终于2024年10月抢救无效去世,但累计拖欠医疗费40万元。医院多次联系王某唯一的亲属——儿子小王,要求结清费用或办理出院,但小王既未付钱,也未接回父亲。
医院随后向江苏南通崇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王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支付40万元及利息;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则要求小王承担剩余债务。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医院之间成立事实上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疗费应由王某本人承担。小王并非合同当事人,医院在治疗期间也未与他协商过费用承担问题。尽管小王表示放弃继承父亲遗产,但作为法定继承人,他仍有义务负责清理、保管父亲的遗产,并用遗产清偿债务。
最终,法院判决小王对王某的遗产进行清理,并以清理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医院支付医疗费,同时驳回了医院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
此案明确了子女对父母生前债务的清偿责任范围仅限于遗产实际价值。即便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作为继承人,仍负有保管、清理遗产并用之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无需以个人财产承担超出遗产部分的债务。判决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法律与亲情的失衡。
案件生效后,小王特意从外地赶来,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法官助理手中。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