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

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一审宣判,代理律师称被告庭审中未表达歉意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1-09 17:17:00

1月9日上午,“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在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日中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被害人代理律师兰和处得知,他会配合家属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此外,兰和律师透露,被告人在庭审中并未当场表达歉意,整体表现较为平静,而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家属均情绪激动。

根据此前报道,2024年10月2日傍晚,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告人廖某宇驾驶电动汽车,载孙某某从景德镇市珠山区某小区出发,沿昌江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一红绿灯路口等待通过时,与孙某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致心情烦躁。在等待多轮红绿灯后,廖某宇驾驶车辆加速通过,并不顾孙某某劝阻持续加速行驶一段距离后,看见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的被害人胡某、王某某、胡某某一家三口,廖某宇随即踩刹车和打方向盘意图避让,但因车辆速度极快而撞击到被害人,致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自案发后,被害人家属胡女士与丈夫因痛失独子、儿媳和年幼的孙子,双双确诊重度抑郁症及创伤后应激障碍,每天仅能入睡1—2小时,需依靠药物维持基本生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悦

剪辑 孙梦遥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