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6名未成年人被行政拘留,最小仅14岁!新法施行以来,已有多地未成年违法被拘留案例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2-02 18:30:00
扬子晚报网2月2日讯(记者 郭一鹏) 2月1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网传“我县一女生被多人殴打”视频,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现已查明情况,并依法作出处理。经查,2026年1月29日21时许,李某(女,14岁)因矛盾纠纷,邀约刘某(女,15岁)、谭某(女,16岁)、秦某(女,16岁)、马某(女,16岁)、陶某(女,17岁)五人,在石柱县南宾街道旗山路对张某(女,18岁)进行辱骂、殴打。除陶某外,其余涉案人员均非在校学生。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李某、刘某、谭某、秦某、马某、陶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重要调整,改变了以往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的规定。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新法施行以来,已有多地未成年违法被拘留案例。
1月27日23时50分许,杭州滨江一名物业保安在巡查时,发现三名形迹可疑人员正在拉车门,保安师傅立即向西兴派出所报告。警力到场发现,三名嫌疑人已离开并进入长河辖区,民警第一时间将线索上报情指中心,迅速启动跨辖区协同指挥机制。很快,嫌疑人杜某某、谢某某、李某某被抓获,现场查获若干赃物现金。经查,三名嫌疑人均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滨江公安依法对三名“拉车门”盗窃机动车内财物的未成年人行政拘留。
1月21日下午,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雨湖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女儿遭人殴打。民警接警后迅速查明案情:1月18日下午,钟某某(女,15岁)与受害人刘某因琐事发生纠纷,随后将其约至某公园内实施殴打,钟某某为泄愤还在社交媒体上恶意编造不实信息公开诋毁刘某。1月23日,钟某某被抓获,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进一步调查发现,钟某某在一年内还曾多次实施盗窃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公安机关依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介绍,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调整,打破了原法律对未成年人行政拘留“一刀切”的局限,明确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对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违法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以上案例明确告知,年龄不再是“免罚金牌”,未成年人也应为其严重或重复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据悉,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许多未成年人犯罪是从很小的违法行为开始,如果“惩”“救”不及时,容易走向严重刑事犯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精准惩戒+刚性矫治+严打侵害”的组合拳,针对这一现象精准施策。而这一调整,极大压缩了过往对一些违法未成年人“不予拘留”“一放了之”的范围。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