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3人群聊八卦被拘”案二审再次开庭,法院仍未宣判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14 13:39:00
因在两个三人微信群里聊未经核实的八卦消息,浙江的一名女教师构成诽谤被行政拘留两日,该女教师不认可天台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开庭后,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3月14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该案当事人林女士(化名)处获悉,该案的二审在2月11日第一次开庭过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13日组织了二审的第二次开庭,“此次开庭主要就天台公安提交的相关证据进行了重新举证质证。”林女士告诉记者,此次庭审法院仍未宣判。
据本报此前报道,林女士向记者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11月26日中午12时,孙某在“仙女下凡”群发了一段语音称“天台中学有女老师卖淫”并称“实验中学有老师和学生恋爱”。26日15时43分,钱某通过私聊告诉林女士“天台中学一名女老师卖淫被抓走了”;26日16时42分,林女士在“果冻局长群”表示,“天台中学要么有位女老师miayin,要么有位男教师piaochang”。
11月26日18时09分,钱某私聊林女士称“听其学校老师说真的有个女的卖被抓”;26日20时09分,孙某私聊林女士称上述消息中的女教师是李某;26日20时22分,林女士私聊钱某称上述信息中的女教师是语文组的年轻老师;11月27日上午10时42分,钱某与林女士私聊,确认上述传言中女教师为李某,钱某还将传言的细节告诉林女士。27日上午10时52分,林女士将此事发在“果冻局长群”。
27日19时46分,周某在“仙女下凡”群里发布照片,称她哥哥说这就是卖淫的老师,11月28日上午10时21分,林女士在“仙女下凡”群里发了天台中学公众号里的两张李某与其他人的合影,并附言称:“好像是这个。”随后询问“被拘留了?”周某回复称“照片怎么这么不一样。”林女士表示,此后该群聊就再未讨论过这个话题。
一审法院认为,聊天对象、群成员的数量并非判断散布的唯一标准,也要综合考虑信息性质、信息外泄可能性以及实际有无再传播等。虽然林女士和朋友之间系点对点发送微信,但从她们的反复讨论经过来看,林女士应当预见到自己发给朋友的内容很有可能会被再转发到其他微信群里。事实上,其朋友也恰恰实施了二次传播行为。
一审法院称,点对点或是微信群内聊天只是传播的方式不同,但产生的后果与直接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信息并不必然有别。只要造成不实信息扩散、他人名誉受到侵害,均可认定属于散布不实信息,进而构成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因此,林女士虽非案涉不实信息的最初捏造者,但其在散布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在客观方面具备诽谤的构成要件。林女士的行为虽然不是造成案涉危害后果的唯一原因,却是导致第三人名誉受损的重要因素,在损害结果发生、扩大中所发挥的作用力较大。
视频 徐韶达 庆苗苗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