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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江苏淮安一殡葬用品店销售“人民币版”冥币,印刷商被罚52000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28 12:23:00

扬子晚报网3月28日讯(记者 郭一鹏)  清明节将至,各类祭祀用品变得热销,有市民可能会发现,一些摊点上出现了与人民币酷似的“仿真”冥币。就在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公布5起非法制售“人民币版”冥币典型案例,提醒商家不制作、不售卖“人民币版”冥币,广大公众则不要购买和使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国人民银行官微发布的案例中,有一起是发生在江苏淮安。案例显示,2025年4月,网络监测发现,淮安市金湖县某殡葬用品店销售“人民币版”冥币。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联合淮安市市场监管局、金湖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执法,查处冥币批发商王某某,并根据王某某提供的线索追查到印刷商严某某,查获大量“人民币版”冥币成品、半成品及印刷模板。处理结果:鉴于王某某积极配合调查、有检举表现,相关部门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警告、罚款4500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对严某某处以罚款52000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将涉案冥币全部予以销毁。

据介绍,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更是国家信用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不得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整治非法制售“人民币版”冥币,切实维护人民币形象和信誉。所谓制售“人民币版”冥币,是指制作、销售的冥币上,使用或仿制了正在流通或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完整图案,或者人物头像等人民币正背面主景图案。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

清明节将至,请广大公众不购买、不使用“人民币版”冥币,商家不制作、不售卖“人民币版”冥币。公众如发现非法制作或售卖“人民币版”冥币的行为,可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